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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恒泰机车车辆机械有限公司11.3%股权

时间:2021-12-06 14:28:40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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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济南恒泰机车车辆机械有限公司11.3%股权
  • 【项目编号】:G32021SH1000563
  • 【标的所属行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 【标的所在地区】:山东省 济南市 槐荫区
  • 【转让价格】:60.50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12-06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2-01-05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中车哈尔滨车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卞际 联系电话:0451-86467387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李玲玲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转309 |业务负责人: 刘晓宁 联系电话: 010-51915379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济南恒泰机车车辆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培三
成立时间2006-12-18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701047926353024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锻件、冲压件、弹簧、铁路机车车辆配件、汽车零部件;销售:橡胶制品、塑料制品、不锈钢管材、管件;设计、制造:模具、工具、非标机械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工业炉窑;铆焊产品的加工、组装;金属材料的铸造;金属配件的热处理、表面加工处理;铸造原辅料的加工、销售;金属材料及毛坯机械的加工;锻压、铸造的技术咨询服务;搬运装卸;施工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18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全部放弃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宋培三51.78
2陈亮亮24.65
3中车济南实业有限公司11.3
4杜发全5
5朱新华2.36
6董晓军2.08
7曹青华2.08
8宋宝安0.75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20营业收入12674.097893
利润总额-465.429356净利润-486.320009
资产总计9349.914912负债总计11869.508280
所有者权益-2519.593368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1-09-30营业收入7010.224075
利润总额-133.904225净利润-133.904225
资产总计10377.363641负债总计10360.061511
所有者权益17.302130









评估机构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1-12-03
基准日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2021-03-31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9252.93000011697.190000
负债总计11162.49000011162.490000
净资产-1909.560000534.70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60.421100





其他披露内容无。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无。
提示提醒等内容(一)公司办公及生产厂房系租赁于中车山东机车车辆有限公司,面积 25,977.53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2016年10月20日至 2021年10月19日。 (二)截至评估基准日 24 台机器设备已抵押,其中12台设备抵押时间为 2019年8月6日至2022年8月8日,抵押权人为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37012019011595;其余12 台设备抵押时间为 2020年5月25日至 2021年5月25日,到期后展期至 2022年5月16日,抵押权人为科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37012020026118。 (三)本次评估列入评估范围的 110 台机加工设备及1辆五十铃皮卡为盘盈资产,32台机器设备因使用年限较长、技术落后无法满足生产需求且无修复价值处于闲置待报废状态。 (四)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显示,厂区内 1#-7#厂房所占宗地证载权利人均为山东恒泰铁路装备有限公司。根据企业提供资料,1#、4#厂房所占宗地士地使用权为公司所有并列入评估范国,2#、3#厂房所占宗地分别由山东元征行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和山东恒泰晟凯钢结构有限公司出资,经由恒泰公司代理交付土地相关的款项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己取得被评估单位情况说明。截至评估基准日,5#、7#厂房所占宗地己转让给山东泰格斯精密机器有限公司、6#厂房所占宗地己转让给山东恒泰晟凯钢结构有限公司,故未纳入评估范围。本次评估己取得了山东恒泰铁路装备有限公司的权属状况声明,若因此发生产权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山东恒泰铁路装备有限公司承担。提请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 (五)截至评估基准日,列入评估范围的山东恒泰铁路装备有限公司2处己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已设定抵押并对外出租,具体情况见评估报告。 (六)期后事项。基准日后济南恒泰机车车辆机械有限公司将子公司山东恒泰铁路装备有限公司股权进行质押,具体情况见评估报告。 (七)列入评估范围的机器设备,其中42台(套)系被评估单位由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取得。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车济南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槐村街73号
注册资本(万元)12778.450000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李军
持有产(股)权比例11.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1.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挂牌公告期间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转让底价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底价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全部保证金,先用于补偿产权交易机构及各方经纪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并书面承诺: (1)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2)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产权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等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及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而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不可分拆受让、且不得隐名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5.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2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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