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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黄金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公司23100万元债权

时间:2021-12-16 14:28:40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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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云南黄金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公司23100万元债权
  • 【项目编号】:G32021SH1000289
  • 【标的所属行业】:其他采矿业
  • 【标的所在地区】:云南省 普洱市
  • 【转让价格】:81113.417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12-16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2-01-13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张昕 联系电话: 010-51918743 |业务负责人: 郑烨琳 联系电话: 010-51915345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云南黄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军平
成立时间2004-01-19
注册资本170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530000757176374F
经营范围黄金及其他金属矿产资源的勘察、生产、冶炼,材料、燃料、设备、劳务供应,国内贸易、黄金产品、副产品及其制品的销售,并提供与业务相关的项目评估、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培训(经营范围中涉及需审批的凭许可证开展经营)。
职工人数441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不涉及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
2中国黄金集团科技有限公司7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20营业收入31225.364807
利润总额3235.916770净利润3254.921200
资产总计56133.052246负债总计43587.183776
所有者权益12545.86847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1-11-30营业收入30012.091926
利润总额-376.513215净利润-376.513215
资产总计56802.047269负债总计44700.317042
所有者权益12101.730227









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1-08-11
基准日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2020-12-31
内部审议情况其他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56133.050000126317.390000
负债总计43587.18000043441.080000
净资产12545.87000082876.31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58013.417000





其他披露内容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1、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中国黄金集团科技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债权共计23600万元,其中本金23600万元;评估基准日后,标的企业偿还500万元,本次转让债权为中国黄金集团科技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的剩余债权23100万元。 2、本次挂牌价格由两部分组成:(1)标的企业70%股权的挂牌金额58013.4170万元;(2)转让方中国黄金集团科技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债权的挂牌金额23100万元。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属于股权部分的溢价。
提示提醒等内容1、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均为云南黄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房屋建筑物均尚未取得权属证书。 2、2020年3月31日,被评估单位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借款合同,由中国黄金集团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本次评估未考虑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4、本次评估,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设备、车辆、电子设备相关资产评估值均含增值税。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国黄金集团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49号楼(整栋)
注册资本(万元)23492.000000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孙发君
持有产(股)权比例7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7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应在项目挂牌期间,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4334.0251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指定账户(以交易所银行账户到账为准),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本项目涉及到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先用于补偿交易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24334.025100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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