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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滦河鑫丰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时间:2021-12-14 14:28:40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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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唐山市滦河鑫丰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 【项目编号】:G32021SH1000295-2
  • 【标的所属行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 【标的所在地区】:河北省 唐山市 滦州市
  • 【转让价格】:25548.59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12-14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2-01-11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中铁物华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吕大龙 联系电话:01051898943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韩伟伟 联系电话: - |业务负责人: 茹婧 联系电话: 51915386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唐山市滦河鑫丰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佐宏
成立时间2005-04-05
注册资本38414.8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微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30223772771251Q
经营范围铁矿石开采销售;铁精粉生产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金属材料、金属原矿及矿产品、焦炭、通讯器材、润滑油、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销售;铁矿废石、废沙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职工人数26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不涉及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中国铁路物资哈尔滨物流有限公司1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20营业收入1.017699
利润总额-273.253483净利润-273.253483
资产总计3029.465251负债总计2728.152596
所有者权益301.312655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1-08-31营业收入0.000000
利润总额-214.564260净利润-214.564260
资产总计2708.194739负债总计2621.496344
所有者权益86.698395









评估机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1-10-14
基准日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2020-12-31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决定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3029.46000031185.920000
负债总计2728.1500002807.330000
净资产301.31000028378.59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28378.590000





其他披露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1.鑫丰矿业有两块土地均取得土地证,座落于河北省唐山市滦县滦州镇高官营村南,面积共计79581.18平方米,土地性质均为工业用地,有效期至2056年7月12日。鑫丰矿业土地为出让获得,不存在国有土地划拨情况。 2. 鑫丰矿业的矿石资源主要为磁铁矿石,平均品位26.28%,设计年产量100万吨。按照2015年编制的《河北省唐山市滦河鑫丰矿业有限公司高官营铁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累计查明储量1559.2万吨,消耗资源储量134.7万吨,保有资源储量1424.5万吨。铁矿采矿权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15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20日。2016年河北省地勘局第二地质大队对鑫丰矿业区域-230m水平以下(鑫丰矿业采矿权范围之外)进行深部普查,经过综合研究整理,该区域-230m水平以下约有资源储量为1408.6万吨。2010年3月建成投产,2014年底停产并于2016年初淹井关闭措施深度停产。 因鑫丰矿业停产,井巷资产、井下资产被水淹,管网等隐蔽工程的特殊情况,不具备评估勘察条件。评估公司主要依据鑫丰矿业提供的相关数据,对鑫丰矿业申报的井下资产、井巷资产、隐蔽工程等相关资产进行评定估算。 3.鑫丰矿业已取得的土地证中有11613.33平方米土地进行了置换,土地使用证后附的土地平面图与实际企业所拥有土地的土地平面图不一致,企业于2015年补交土地出让金105万元,办理新的土地使用权证,更新土地平面图、面积不变。截止目前平面图尚未更新,新的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取得,新的土地权证由受让方自行决定是否办理,并承担可能产生的费用。 4. 鑫丰矿业的综合办公楼、综合仓库、锅炉房等房屋建筑物均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5.截止2020年12月对外债权共计1026.63万元;对外债务共计2728.15万元;对外债务均为本金,存在未来可能额外支付滞纳金违约金等风险。全部债务债权意向受让方需知悉并同意后续由标的企业继续承继相关债权债务。 6.现有在岗职工26人,职工安置由转让方承担。安置方案详见《唐山市滦河鑫丰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职工安置方案》。 7.鑫丰矿业截至挂牌起始日无违约、担保、抵押、租赁、诉讼等情况。 8.2020年8月,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7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对鑫丰矿业《矿山生产建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指出四个问题,目前暂未全部整改完毕,整改由受让方按要求完成。 9.鑫丰矿业恢复生产尚需要发生费用,此次评估结果不包含将要发生的修复、改建费用。 10.详见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国铁路物资哈尔滨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哈尔滨市道外区东棵街副57号
注册资本(万元)31480.000000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吕国民
持有产(股)权比例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信息披露期满前,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该立约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规定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 ①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与转让方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本项目不接受以人民币之外的其他币种支付和结算交易保证金及产权交易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本项目为现状转让,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变更日(以新营业执照颁布为准)期间损益由受让方承担。 7.本项目成交后,双方按上交所相关规定各自缴纳交易费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不得采用委托、信托、隐名委托等方式申请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50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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