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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航空工业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时间:2021-11-17 14:28:40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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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上海航空工业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 【项目编号】:G32021SH1000227
  • 【标的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 【标的所在地区】:上海 青浦区
  • 【转让价格】:5362.00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11-17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12-14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上海产权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曹权 联系电话:13361917597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张睿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179 |业务负责人: 王凌智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266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上海航空工业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辰明
成立时间1997-06-06
注册资本6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10118132698252P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房地产咨询。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航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销售建筑材料、装潢材料、五金交电、汽车配件、日用百货、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职工人数24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不涉及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上海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1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20营业收入16205.063506
利润总额80.085640净利润-0.677023
资产总计7130.438935负债总计3438.644464
所有者权益3691.794471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1-09-30营业收入9836.949440
利润总额81.093913净利润81.180482
资产总计5122.936796负债总计1249.744565
所有者权益3873.192231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决定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净资产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详见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上海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351号2号楼A619室
注册资本(万元)49000.000000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郭盛杰
持有产(股)权比例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是(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依据经标的企业职工大会决议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的要求,妥善安置职工。具体详见标的企业职工安置方案。) 二、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 三、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是 (具体为: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四、其他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及竞买文件,并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6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户名: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1001323519100029737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已完成对标的公司的全部尽调及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将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采用权重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③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权重报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权重报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权重报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④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之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0.5‰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提出付款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变更日(新营业执照颁发之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时,为保护转让方和标的企业商业秘密,意向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提交《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详见挂网附件)、营业执照并向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户名:上海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076305-98840155200000673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桥支行)支付人民币200万元保密承诺金后方可查阅本项目相关材料。在意向受让方不违反《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的情况下,保密承诺金由转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截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7、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12个月内,受让方需完成标的企业名称的更名,不再使用“上海航空工业集团”“航空”“上航”“上海航空”字号。若受让方在使用前述字号期间,给转让方或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造成声誉影响,受让方应积极主动澄清,并承担相应费用,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须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逾期更名的,每逾期一日应按交易价款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需同时递交不低于项目挂牌价格的存款证明(若由多家银行出具的多个账户银行存款证明,须出具同一时点的存款证明)。 9、受让方需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人民币100万元作为职工安置承诺金。承诺在项目受让后配合转让方完成职工安置事项。在股权变更日后30个工作日内,承诺金由转让方按原路径无息返还(除非由于受让方原因未完成职工安置工作)。 10、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如下内容: ①同意将价款不足部分及交易手续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0.5‰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②同意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时,为保护转让方和标的企业商业秘密,意向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提交《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并向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人民币200万元保密承诺金后方可查阅本项目相关材料。在意向受让方不违反《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的情况下,保密承诺金由转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截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③同意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并由受让方办理上述股权的变更手续,转让方提供股权变更所需资料予以配合办理。若因受让方原因不能受让标的股权,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或未能完成产权变更登记的,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将转让标的股权另行处置。受让方愿意承担给转让方及交易所等相关各方的赔偿责任; ④意向受让方在出现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第(3)条中违约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扣除保证金,并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将前述保证金扣除交易手续费后支付给转让方作为违约赔偿; ⑤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本承诺函继续有效; ⑥同意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⑦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提出付款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帐户; ⑧同意按标的企业依据经标的企业职工大会决议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的要求,妥善安置职工; ⑨同意标的现有的物业合同继续履行; ⑩同意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12个月内,受让方需完成标的企业名称的更名,不再使用“上海航空工业集团”“航空”“上航”“上海航空”字号。若受让方在使用前述字号期间,给转让方或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造成声誉影响,受让方应积极主动澄清,并承担相应费用,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须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逾期更名的,每逾期一日应按交易价款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人民币100万元作为职工安置承诺金。承诺在项目受让后配合转让方完成职工安置事项。在股权变更日后30个工作日内,承诺金由转让方按原路径无息返还(除非由于受让方原因未完成职工安置工作)。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向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6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其他竞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附件】
附件
序号名称
1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pdf
2权重报价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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