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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朗泰华科技发展中心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

时间:2021-11-23 14:28:40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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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北京朗泰华科技发展中心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
  • 【项目编号】:G32021SH1000518
  • 【标的所属行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标的所在地区】:北京 市辖区 东城区
  • 【转让价格】:310.268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11-23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12-20
  • 【受托机构】: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韩伟伟 联系电话: - |业务负责人: 鲍鹏恺 联系电话: 010-51915336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北京朗泰华科技发展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米建英
成立时间2001-04-12
注册资本784.3137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微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101801219416B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转让、培训、服务;劳务服务;维修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机械设备、消防器材、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器材、日用杂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文化用品、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产品设计;软件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翻译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电脑动画设计;影视策划;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设计、制作、发布广告;互联网信息服务。
职工人数18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全部放弃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应急管理部国际交流合作中心51
2中海油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49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20营业收入1230.185100
利润总额-35.461300净利润-35.461300
资产总计763.564300负债总计191.242500
所有者权益572.3217审计机构北京亦城人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1-09-30营业收入521.507500
利润总额-167.914100净利润-167.914100
资产总计541.523300负债总计137.115700
所有者权益404.407600









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应急管理部
核准备案日期2021-11-18
基准日审计机构北京亦城人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2020-12-31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763.560000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191.240000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572.320000633.20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310.268000





其他披露内容根据标的企业内部决策文件,股东应急管理部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将转让北京朗泰华科技发展中心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无。
提示提醒等内容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海油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宁海西路582号海鑫广场5号楼
注册资本(万元)5555.555600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李玉田
持有产(股)权比例4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9%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无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无 4、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93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5、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交易保证金的,将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采用权重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受让方同意在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帐户。 7、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8、受让方自行办理工商变更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9、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和备查文件之内容。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10、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隐托方式举牌。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93.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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