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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实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111.11万股股份(占总股本2%)

时间:2021-11-25 14:28:40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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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上海普实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111.11万股股份(占总股本2%)
  • 【项目编号】:Q32021SH1000067
  • 【标的所属行业】:批发业
  • 【标的所在地区】:上海 普陀区
  • 【转让价格】:6780.00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11-25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12-22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倪方靓 联系电话:13901945332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徐忠玉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307 |业务负责人: 王泽川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555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上海普实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瑞
成立时间2012-01-18
注册资本5555.55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内资)
经营规模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10114588740092M
经营范围从事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医疗器械的生产(限分支),医疗器械、汽摩配件、建材、机电设备、机械设备、橡塑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除外)、船舶配件、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企业管理咨询,礼仪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核心资产简况流动资产内容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
非流动资产内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不涉及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上海浦江缆索股份有限公司23.4
2龚善石23.31
3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
4李瑞5.4
5上海新金环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
6汤亮37.8
7沈颜0.09
8上海临港先进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20营业收入1586.946927
利润总额-249.275530净利润-249.275530
资产总计36474.236349负债总计1239.603319
所有者权益35234.63303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1-10-31营业收入8245.340000
利润总额3642.550000净利润3642.550000
资产总计40513.090000负债总计1419.210000
所有者权益39093.880000









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普陀区桃浦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2021-11-16
基准日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2020-12-31
内部审议情况其他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36478.070000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1239.600000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35238.470000335000.00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6700.000000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1、本次收益法中预测的企业未来营业收入数据及由此所计算出的企业盈利等数据是由被评估单位提供,被评估单位声明其预测数据是在分析未来发展趋势及市场状况,结合其自身的经营情况及发展目标并考虑企业持续正常经营活动的基础上预测得出,被评估单位应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数据的完整性、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评估师复核了被评估单位提供的预测,认为其合理并采信了该预测作为评估基础。 2、被评估单位于2018年11月1日在上海独资注册成立了上海介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华路 251号一幢一层。公司经营范围:一类医疗器械经营,从事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龚善石。章程约定股东的出资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前。截止评估报告日,被评估单位尚未出资,该公司也尚未建账,并无任何经营活动及资金往来。 3、2020年8 月24日,被评估单位股东兼总经理李瑞与被评估单位签订协议将其持有的上海普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帝医疗")100.00%股权作价 0.00 元转让给被评估单位。由于普帝医疗一直未开展经营活动,本身不构成一项业务,因此不作为企业合并处理。截止评估报告日,被评估单位已于2021年5月 26 日出资 100.00万元,至此已出资完全。 4、评估基准日后,2021年2月 25 日,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与被评估单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将位于桃浦镇 650街坊的宗地出让给被评估单位,土地出让总价款为29,747.80万元。被评估单位已分别于2021 年3月3日及 2021年4月8日支付完毕该土地出让款,并已于 2021 年6月2 日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事项的影响。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上海新金环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武威路88弄19号11层
注册资本(万元)10000.000000
经济类型集体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张志慧
持有产(股)权比例2%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普陀区桃浦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无。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4、价款支付条款 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支付的付款方式。 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支付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其他 5.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下,在挂牌期满前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34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转让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且受让方支付完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路返还。 5.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意向受让申请文件及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4评估基准日后至股份变更日(以新营业执照颁布为准)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5.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同时应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和风险。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2034.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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