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上海央企采集

宜态科水务技术(上海)有限公司10.4822%股权

时间:2021-11-03 14:28:40  来源:  作者:
<style>table{table-layout:fixed;border-right:1px solid #e7eced;border-bottom:1px solid #e7eced}table td{border-left:1px solid #e7eced;border-top:1px solid #e7eced;text-align:center;color:#444;font-size:14px;line-height:20px;padding:6px}.table_label,.table_label_blue,.table_label_red,.table_label_white{background:#f7f7f7;white-space:normal;font-weight:700;color:#111}.table_label_blue{background:#0ba2f4;color:#fff}.table_label_red{background:#ff7e7e;color:#fff}.table_label_white{background:#fff}.text-right{text-align:right!important}.text-left{text-align:left!important}.text-center{text-align:center!important}.text-bold{font-weight:700}.white-space-pre-wrap{white-space:pre-wrap}.white-space-pre-line{white-space:pre-line} </style>
  • 【项目名称】:宜态科水务技术(上海)有限公司10.4822%股权
  • 【项目编号】:G32021SH1000482
  • 【标的所属行业】:水利管理业
  • 【标的所在地区】:上海 浦东新区
  • 【转让价格】:750.00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11-03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11-30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上海京华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邵廉慧 联系电话:58746772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庄严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151 |业务负责人: 王泽川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555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宜态科水务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一军
成立时间2003-03-18
注册资本799.0723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资)
经营规模微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10115746171025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通用设备维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环保咨询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风机、风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职工人数8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全部放弃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宜态科环保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84.5178
2上海张江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4822
3上海开普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20营业收入3894.820651
利润总额99.974001净利润99.974001
资产总计1922.920574负债总计1000.171596
所有者权益922.748978审计机构上海求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1-09-30营业收入2484.538811
利润总额-35.413949净利润-35.413949
资产总计1874.881020负债总计987.545991
所有者权益887.335029









评估机构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2021-10-20
基准日审计机构上海求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21-04-30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1561.600000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913.160000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648.4400006781.49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710.849345





其他披露内容本项目采用收益法评估。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1、本报告评估结果未考虑各类资产评估增、减值可能涉及的税费影响。 2、被评估单位应收款项在本次评估中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情况说明及评估人员的判断,除确切收到拒付通知书外,已确认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并不影响被评估单位对该款项追索的权利 3、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明细表序号1(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号:1753477:生物在线自动培养器的自循环系统)、序号2(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号:1723472:生物在线自动培养器的温控系统)专利权有效期届满失效,已无使用价值与转让价值,本次评估为零。 4、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明细表序号6(发明专利申请号:201610616377.9 :一种全自动废水处理生物增效装置)尚处于专利申请中,具体处在实质审查阶段。 以上内容摘自《上海张江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实施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宜态科水务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沪申威评报字(2021)第0485号】特别事项说明第(二)、(五)、(九)(十)条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上海张江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科苑路399号10幢107室
注册资本(万元)5000.000000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丁邵琼
持有产(股)权比例10.4822%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4822%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地级市(区县)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上海浦东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上海浦东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有 无)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标的公司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有 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有 无) 具体为: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公司继续承继。 4、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25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5、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报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价款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为本次产权转让出具交易凭证后并收到转让方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7、自评估基准日至完成股权变更之日,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8、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A、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时:(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B、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时:(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C、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9、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1.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2.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 5.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225.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