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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九寨鲁能生态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7849万元出资额

时间:2021-11-15 14:28:40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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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四川九寨鲁能生态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7849万元出资额
  • 【项目编号】:Q32021SH1000066
  • 【标的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 【标的所在地区】:四川省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九寨沟县
  • 【转让价格】:5381.2174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11-15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12-10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北京国融鼎盛投资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刘甜甜 联系电话:18301645201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张雅蒙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43 |业务负责人: 黄昕宇 联系电话: 010-51915336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四川九寨鲁能生态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荣刚
成立时间2013-03-28
注册资本128949.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513225064469254U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经营;洗浴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攀岩);营业性演出;演出场所经营;理发服务;生活美容服务;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游览景区管理;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游乐园服务;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妆品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票务代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办公服务;停车场服务;洗车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健身休闲活动;文艺创作;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娱乐性展览;体育健康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洗染服务;品牌管理;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珠宝首饰零售;茶具销售;户外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有人不放弃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94.63
2四川蜀电集团有限公司5.37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20营业收入4624.670000
利润总额-9323.670000净利润-9323.670000
资产总计307266.820000负债总计215418.960000
所有者权益91847.86审计机构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1-09-30营业收入3984.740000
利润总额-14808.410000净利润-14808.410000
资产总计350579.720000负债总计273540.270000
所有者权益77039.450000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净资产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其他披露内容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依据2021年5月修订通过的四川九寨鲁能生态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章程第十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128949万元人民币。其中,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1211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94.63%;四川蜀电集团有限公司以实物出资784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37%。”具体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四川蜀电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成都市温江区柳城南江路819号3栋1层1号
注册资本(万元)15000.000000
经济类型集体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赵雄飞
持有产(股)权比例5.37%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37%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四川格瑞德资产管理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后,在公告期内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6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经转让方对其资格审核通过后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意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该立约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支付全额交易价款时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竞买人申请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项目涉及到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采取网络竞价—— 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受让方须同意在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③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④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可查看交易所备查文件。如意向受让方有需要到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的,须提交加盖公章的《投资者保密承诺函》(见公告附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主体资格介绍等资料,并经转让方确认后方可到标的公司查阅相关资料。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接受本项目标的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7、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文件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文件及本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完成对交易标的截止到我方提出受让申请时的尽职调查。对标的企业所涉及的资产已经完全知悉且认可,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产权交易机构及转让方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2)若因我方原因不能受让标的股权,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或未能完成产权变更登记的,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将转让标的股权另行处置。我方愿意承担给转让方及交易所等相关各方的赔偿责任。 (3)同意按照标的企业的现状接收标的资产,完全认可标的企业所有瑕疵及可能存在的问题。承诺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自行解决交易标的企业可能存在的全部问题,不以任何原因向转让方及交易所提出异议及索赔。 (4)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同意在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①已详细阅读并充分了解本公告全部内容,清楚转让方在标的企业工商登记的出资额为7849万元,占注册资金的6.0869%,实际享有的股权比例为5.37% 。②竞得本标的企业股权后,受让方仍然同意,在标的企业工商登记中登记7849万元额出资比例,但在标的企业按照5.37%的股权比例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③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至本次产权交割日之间的期间损益由受让方按照5.37%的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6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一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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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者保密承诺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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