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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双闽燃气江苏有限公司49%股权

时间:2021-10-20 14:28:40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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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中广核双闽燃气江苏有限公司49%股权
  • 【项目编号】:Q32021SH1000059
  • 【标的所属行业】:批发业
  • 【标的所在地区】:江苏省 南京市
  • 【转让价格】:4719.9691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10-20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11-16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深圳市科迅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于启信 联系电话:13510390345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邱子玥 联系电话: 18901608708 |业务负责人: 刘晓晨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840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中广核双闽燃气江苏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孟恭
成立时间2012-03-12
注册资本8832.5725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大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20104589429677R
经营范围城市燃气管道及配套设施的投资、施工、管理、运营、安装、维修服务;燃气设备及配件、燃气用具、计量仪器、仪表销售;燃气及燃料项目开发、设计、施工、管理服务;天然气加气站的投资、施工、管理服务;能源项目投资、施工、管理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燃气设备租赁;蒸汽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94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全部放弃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许丽彬22.05
2中广核节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51
3邱志强22.05
4严瑞欢4.9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20营业收入23024.471871
利润总额3487.713337净利润2559.200835
资产总计21765.093424负债总计10621.945337
所有者权益11143.148087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1-08-31营业收入6147.282587
利润总额-1638.051082净利润-1665.055232
资产总计19319.986147负债总计9723.659389
所有者权益9596.326758
基准日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沙分所
评估基准日2021-06-30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14289.30000019741.770000
负债总计10109.18000010109.180000
净资产4180.1200009632.59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4719.969100





其他披露内容一、截至2021年6月30日,中广核双闽燃气江苏有限公司或有债务为127万元。详见评估审计报告。 二、盐城双闽陈家港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的燃气经营许可证正在开展换证工作,目前企业有序经营。 三、受让本项目须同时受让中广核节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广核双闽燃气江苏有限公司51%股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受让方在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代许丽彬、邱志强、严瑞欢向标的企业偿还的6,021,344.57元从六方资金监管账户支付至标的企业指定银行账户(六方共同向监管银行提交划转申请)。
提示提醒等内容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严瑞欢
注册地(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吕岭路165号107室
持有产(股)权比例4.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9%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有? 无□) 此次转让不发生劳动合同变更,标的企业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并履行。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有□ 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有? 无□) 受让方在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代许丽彬、邱志强、严瑞欢向标的企业偿还的6,021,344.57元从六方资金监管账户支付至标的企业指定银行账户(六方共同向监管银行提交划转申请)。 4.其他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在挂牌期间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待受让方签订完《产权交易合同》且交纳完除保证金之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待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且交纳完除保证金之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最终以最高报价作为该转让标的的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意向受让材料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书面承诺:竞买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企业的《评估报告特殊事项说明》;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向相应竞买人索赔。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对竞买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a.在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进行有效报价的; b.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a.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b.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c.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与三位转让方、中广核节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标的公司共同设立六方资金监管账户;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金额支付至六方资金监管账户;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股比分别支付至许丽彬、邱志强、严瑞欢各自指定的银行账户;受让方在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代许丽彬向中广核节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偿还的6,001,938.83元、代邱志强向中广核节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偿还的6,001,938.83元、代严瑞欢向中广核节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偿还的1,333,764.18元从六方资金监管账户支付至中广核节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六方共同向监管银行提交划转申请);受让方在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代许丽彬、邱志强、严瑞欢向标的企业偿还的6,021,344.57元从六方资金监管账户支付至标的企业指定银行账户(六方共同向监管银行提交划转申请);在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六方资金监管账户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六方共同向监管银行提交划转申请)。转让方可对标的公司49%股权工商变更事项、发生于挂牌日之前且转让方未披露的或有债务(转让方已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27万元或有债务除外)、政府准入事项等提供担保,具体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协商确定。 (5)意向受让方如需查询项目详细资料,须签署《保密承诺函》(详见附件)并同意基于其对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他备查文件所披露内容的认可,在提交申请成为本次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时,同时签署《承诺函》(详见附件),承诺自行承担相关义务及风险。《承诺函》之内容在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自动成为《产权交易合同》的一部分,其内容并不等同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和风险,签署《承诺函》亦不免除意向受让方自行尽职调查并对项目进行独立判断的义务。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7)意向受让方报名同时必须提供挂牌公示期内开具的不低于人民币179,153,230.76元的银行存款证明(如为多份存款证明,则日期应为同一日期)。 (8)标的企业须继续履行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妥善安排工作岗位、保持薪酬福利待遇不低于现有水平。 (9)截至2021年8月31日,中广核双闽燃气江苏有限公司未结诉讼2例,须由标的企业继续承接。 (10)转让方许丽彬、邱志强、严瑞欢对中广核节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分配利润保证值的差额合计13,337,641.84元承担偿还责任。受让方须代转让方许丽彬、邱志强、严瑞欢将13,337,641.84元偿还至中广核节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详见《股权转让与增资协议》、《股权转让与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11)转让方许丽彬、邱志强、严瑞欢向标的公司共同承诺兜底回收的应收款项为6,021,344.57元,截止到2021年10月12日尚未支付此款项。受让方须代许丽彬、邱志强、严瑞欢向标的公司支付6,021,344.57元。(详见《股权转让与增资协议》、《股权转让与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12)江苏双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双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股东已做出共同承诺:江苏双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股东不再基于《响水县陈家港沿海经济区工业用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框架协议》向江苏响水县陈家港沿海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盐城双闽陈家港管道燃气有限公司、标的企业及标的企业的投资人主张享有并行使特许经营权及有关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特许经营权的确权等(详见“关于响水县陈家港沿海经济区燃气特许经营权的承诺函”)。受让方须承诺不再就上述《响水县陈家港沿海经济区工业用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框架协议》和《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合同书》签署主体不一致向中广核节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方、江苏双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股东追究责任。 (13)转让方许丽彬、邱志强、严瑞欢将其合计持有标的企业49%股权质押给中广核节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广核节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同意许丽彬、邱志强、严瑞欢将合计持有的标的企业49%股权公开挂牌转让。在受让方将代标的企业支付的72,892,200元债务(即增资溢价预付款)和计至偿还日的资金占用费,以及代股东许丽彬、邱志强、严瑞欢偿还13,337,641.84元债务支付至中广核节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后,对许丽彬、邱志强、严瑞欢合计持有的49%股权解除质押(详见“关于中广核双闽燃气江苏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的说明”)。 (14)意向受让方受让本项目须同时受让中广核节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广核双闽燃气江苏有限公司51%股权。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2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一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附件】
附件
序号名称
1保密承诺函.docx
2承诺函-自然人股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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