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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技天峰置业有限公司2.6%股权

时间:2021-10-20 14:28:40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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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江苏中技天峰置业有限公司2.6%股权
  • 【项目编号】:G32021SH1000432
  • 【标的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 【标的所在地区】:江苏省 南通市
  • 【转让价格】:624.4353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10-20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11-16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北京中诚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10-63799892;13263281153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李玲玲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转309 |业务负责人: 郑烨琳 联系电话: 010-51915345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江苏中技天峰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峰英
成立时间2011-10-13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20684583744035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咨询;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石棉水泥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安防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25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有人不放弃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南通友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7.4
2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2.6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20营业收入2126.740000
利润总额48.660000净利润36.490000
资产总计74707.950000负债总计52486.680000
所有者权益22221.27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1-07-31营业收入944.030000
利润总额-736.590000净利润-736.590000
资产总计50969.810000负债总计32777.320000
所有者权益18192.490000









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1-08-20
基准日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2020-12-31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74707.95000076503.420000
负债总计52486.68000052486.680000
净资产22221.27000024016.74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624.435240





其他披露内容(1)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2)意向受让方如需查阅在交易所备查的相关项目资料或开展尽职调查,须提交《保密承诺函》原件(可自行下载)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评估报告中第十一条特别事项说明(七)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根据江苏中技天峰置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8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中技天峰于2021年2月28日前转让其持有的江苏天峰低碳建筑产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6,000.00万元,受让方为中技天峰前股东江苏龙信置业有限公司。截止出报告日,评估人员通过工商系统查询,核实江苏天峰低碳建筑产业有限公司股东己为江苏龙信置业有限公司,本次评估值按照此协议签订转让价款来确定。(八)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经现场了解,被评估单位目前正处于税务稽查阶段,截止出报告日,尚未结束税务稽查。经与被评估单位沟通,可能存在补缴税款及由补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本次评估按照被评估单位提供具体金额进行测算,未考虑税务稽查结束核定金额与该金额存在差异对评估值的影响。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由南通天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业咨宇【2019】第4号“云起苑”项目土地增值税预测咨询报告,报告表示基于特定假设条件下,“云起苑”项目尚应补缴土地增值税149,750,902.22元。截止评估基准日,该金额列示于应交税费科目。评估人员基于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重新对其应补缴土地增值税进行测算,发现其差异不大,本次按照该金额进行测算。由于该项目目前尚未进行汇算清缴,该金额不作为最终实现金额的保证,税费缴纳金额应按照税务机关最终认定的数据为准,本次未考虑该金额与税务机关认定金额存在差异对评估值的影响。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北京市通州区徐辛庄镇科技创业园内
注册资本(万元)30000.000000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冯禄
持有产(股)权比例2.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6%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一、包括但不限于: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无。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 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二、其他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经转让方确认受让资格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87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本项目涉及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全部保证金,先用于补偿产权交易机构及各方经纪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或有效参与权重报价程序的; ③竞买人通过权重报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并书面承诺:①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②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③同意在股权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部支付完毕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④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⑤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之内容。 6、自评估基准日后至股权变更日(以新营业执照颁布为准)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87.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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