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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新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3134009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7.15%)

时间:2021-09-07 14:28:40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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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北京中新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3134009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7.15%)
  • 【项目编号】:G32021SH1000270-2
  • 【标的所属行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标的所在地区】:北京 市辖区 通州区
  • 【转让价格】:1789.3179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09-07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10-09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国新资本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王恺 联系电话:010-68518007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张昕 联系电话: 010-51918743 |业务负责人: 鲍鹏恺 联系电话: 010-51915336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北京中新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栗淑萍
成立时间1997-09-25
注册资本7658.3143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内资)
经营规模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108633686364G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动画设计;会议服务;翻译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出租办公用房(不得作为有形市场的经营用房);产品设计;销售锂电池、机械设备、专用设备、电子产品、照明设备、文化用品、照相器材、体育用品(不含弩)、医疗器械Ⅰ、Ⅱ类;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光盘复制和母盘刻录;电子出版物制作;音像制品制作;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音像制品制作、电子出版物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61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不涉及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东方出版中心有限公司21.43
2中国印刷有限公司14.29
3人民音乐出版社有限公司7.85
4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9.285
5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有限公司7.145
6其余(3)位股东5.43
7新华书店总店3.995
8人民出版社2.86
9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2.86
10商务印书馆有限公司2.855
11人民文学出版社有限公司2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20营业收入3310.060000
利润总额-344.030000净利润-344.030000
资产总计3291.030000负债总计2351.260000
所有者权益939.77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1-05-31营业收入1100.400000
利润总额52.020000净利润52.020000
资产总计3657.680000负债总计2641.160000
所有者权益1016.520000









评估机构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1-08-06
基准日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2020-12-31
内部审议情况其他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3291.03000013943.860000
负债总计2351.2600002351.260000
净资产939.77000011592.60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1988.130900





其他披露内容1、中新联拥有的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5号的办公楼、幼儿园2处房产,截至评估基准日已出租,办公楼租金为2.5元至3.6元不等,幼儿园租金为2.7元/天/平方米。房屋内装修为租户自行装修,该建筑涉及门卫和附近搭建两处房屋,均属于租赁方海特实验幼儿园和金鼎实验幼儿园自行搭建,不属于公司资产范围,且双方合同约定在租赁方撤租时将公司资产恢复原状,因此不在本次评估的范围内。 2、中新联目前所使用的位于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南二街19号办公楼,该房产为中新联从广州市长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租赁,承租面积11185.64平方米,其中:厂房及办公楼面积为7281.33平方米,1号2号3号宿舍总面积为3904.31平方米,租赁期限至2022年3月31日止。同时中新联将租入房产转租给北京华航北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租面积为6301.5平方米。后续租赁事项评估基准日并未取得明确证明材料证明将继续租赁下去。 3、 截至评估基准日,中新联申报一辆车牌为京K88381的本田小型轿车,为历史年度抵账获得,由于历史原因未入账,本次作为账外资产进行评估。 4、 其他披露事项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2号院
注册资本(万元)10000.000000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赵鹏飞
持有产(股)权比例2.8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86%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 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人民币536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竞买人递交申请返还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 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 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提交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④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 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并书面承诺: ①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②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③同意在产权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部支付完毕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④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⑤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文件所披露全部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536.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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