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上海央企采集

昆明华联铟业有限公司40%股权

时间:2021-09-10 14:28:40  来源:  作者:
<style>table{table-layout:fixed;border-right:1px solid #e7eced;border-bottom:1px solid #e7eced}table td{border-left:1px solid #e7eced;border-top:1px solid #e7eced;text-align:center;color:#444;font-size:14px;line-height:20px;padding:6px}.table_label,.table_label_blue,.table_label_red,.table_label_white{background:#f7f7f7;white-space:normal;font-weight:700;color:#111}.table_label_blue{background:#0ba2f4;color:#fff}.table_label_red{background:#ff7e7e;color:#fff}.table_label_white{background:#fff}.text-right{text-align:right!important}.text-left{text-align:left!important}.text-center{text-align:center!important}.text-bold{font-weight:700}.white-space-pre-wrap{white-space:pre-wrap}.white-space-pre-line{white-space:pre-line} </style>
  • 【项目名称】:昆明华联铟业有限公司40%股权
  • 【项目编号】:G32021SH1000335
  • 【标的所属行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标的所在地区】:云南省 昆明市
  • 【转让价格】:344.00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09-10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10-13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中铝保险经纪(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廖黎 联系电话:81923550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李玲玲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转309 |业务负责人: 刘晓宁 联系电话: 010-51915379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昆明华联铟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应喜
成立时间2005-04-30
注册资本6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530113772687973F
经营范围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企业在办理了环保、安全生产的许可后,可开展铟的提取的生产经营活动;货物进出口业务
职工人数1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全部放弃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陈伟8
2林华灼7
3马应喜45
4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4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20营业收入1532.326778
利润总额-380.207417净利润-437.305582
资产总计1868.687228负债总计201.734526
所有者权益1666.952702审计机构湘能卓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云南分所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1-07-31营业收入0.000000
利润总额-687.486413净利润-687.486413
资产总计1060.905442负债总计81.439163
所有者权益979.466279









评估机构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1-08-20
基准日审计机构湘能卓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云南分所
评估基准日2021-02-28
内部审议情况其他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1207.8100001003.540000
负债总计150.420000150.420000
净资产1057.390000853.12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341.248000





其他披露内容1.截止目前为止,华联铟业仅还与一名员工刘顺明签订有劳动合同。华联铟业于2020年12月停产之后,刘顺明多次提出要与华联铟业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华联铟业之所以没有与刘顺明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原因是其工伤尚在恢复期,正在等待伤残等级鉴定。预计在2021年底完成刘顺明的伤残等级鉴定后,华联铟业即可与刘顺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昆明华联铟业有限公司除固定资产、土地之外,资产主要有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负债主要有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公司资产、负债以及公司安全、环保、危废等相关资质证照等事项见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评估报告或咨询联系人刘朝云。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昆明焯炘经贸有限公司所欠借款5800000元,已逾期超过五年,长期未能收回,根据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云01民终3599号裁定:被告昆明焯炘经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昆明华联铟业有限公司借款5800000元及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5800000元为基数,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华联铟业公司已经胜诉,但昆明焯炘经贸有限公司无任何可被执行财产。截止基准日,该借款不能收回的可能性极大。2021年2月,企业已按审计意见计提坏账准备580万。在此云铜锌业要求:虽然该笔借款已难于收回,若今后对股权进行处置,需与受让方签订约束条款,约定日后若焯炘经贸有可执行财产,则华联铟业仍有义务配合云铜锌业追缴该笔欠款,追缴所得需按股权比例归还云铜锌业。(具体详见评估报告)
提示提醒等内容1.昆明华联铟业有限公司现有工业用地17亩。近日,公司接到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8月25日下发的通知书,告之昆明华联铟业有限公司未经国土自然资源部门批准,擅自在四方地工业园区建设厂房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责令公司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听候处理。当地政府部门下步对公司如何进行处理现尚不得知。 2.机器设备盘亏共计44项,均购置于2005年9月至2014年12月之前,盘亏账面净额为18,795.96元。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大普吉(昆明市五华区王家桥原云南冶炼厂内)
注册资本(万元)69706.565200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内资)
法定代表人黄云东
持有产(股)权比例4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铜业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2)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须同意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及债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不接受联合受让。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6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