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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虹桥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时间:2021-09-16 14:28:40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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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吴江虹桥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 【项目编号】:G32021SH1000179
  • 【标的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 【标的所在地区】:江苏省 苏州市 吴江区
  • 【转让价格】:3650.00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09-16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10-19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上海古北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杜毓卿 联系电话:021-62783297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徐忠玉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307 |业务负责人: 王卓赟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390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吴江虹桥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惠祥
成立时间2004-03-12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大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20509759678634E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国家限制类的除外);自有车位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4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全部放弃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上海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90
2上海虹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20营业收入0.000000
利润总额-386.235182净利润-386.235182
资产总计3291.474332负债总计282.500164
所有者权益3008.974168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1-07-31营业收入0.000000
利润总额-156.152856净利润-156.152856
资产总计3133.677285负债总计280.855973
所有者权益2852.821312









评估机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1-09-01
评估基准日2021-03-31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3182.2736413920.341551
负债总计276.514093276.514093
净资产2905.7595483643.82745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3643.827458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1)根据清查,企业所有的地下储藏室共9套,建筑面积合计224.00平方米,未单独入账,账面已分摊至已售的住宅成本,已办理不动产单元首次登记信息表,现根据企业提供情况说明,该些储藏室均位于负一层,储藏室内都有检修口和上下水等管道(相关设备人员会定期对检修口进行检修),实际用途是设备配套用房,因储藏室无销售许可证,网签系统中没有该9套储藏室的资料,现已无法单独办理9个储藏室的预售证,因此无法出售,故本次对该些储藏室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2)根据清查,企业所拥有的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8,853.35平方米,其中人防车位建筑面积3,195.47平方米,非人防车位建筑面积为5,657.84平方米,均已改建成机械车位,车位数共249个(人防部分机械车位有112个;非人防部分机械车位有137个),由于地下车库成本已摊入所结转的住宅中,因此地下车库已无账面值。上述车位仅能停放小型轿车,根据企业提供的情况说明,吴江市人防车位以及非人防车位均无法办理产权证,无法对外出售,但可对外收取停车费,故本次对该些车位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3)根据清查,企业已销售并结转的房地产(包括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已完成汇算清缴,因此本次评估在计算未结转的房地产对应的税费时不考虑已结转房地产税费的影响; (4)根据企业与物业公司、村委会签订的公共配套设施移交表及企业相关情况说明,企业已将5幢、3幢、1幢地下自行车库(面积合计1,780.22平方米)移交给物业公司管理,用途是全体业主停放自行车用。根据企业提供的情况说明,该自行车库企业已咨询当地汾湖国土局和吴江不动产中心两个部门,均表示根据地方规定吴江虹桥花园二期地下自行车库不能网签过户给小业主,2019年6月企业向汾湖国土局发过一份《关于吴江虹桥花园二期地下自行车库及储藏室变更不动产登记信息的申请》,提出要求变更二期地下自行车库及储藏室的产权为全体业主,但是被拒绝及申请被退回。该自行车库无法办理产权,无法对外出售以及出租,本次评估为0; (5)根据企业提供的《不动产登记查询记录》,吴江虹桥花园3栋801室住宅以及第12幢别墅还在企业名下,但根据清查,该房产已出售并移交业主,因业主原因尚未办理过户手续。由于企业对于上述房产已确认收入以及成本,并缴纳了相关税费,因此无账面记录,本次评估不对上述房产纳入评估范围。 除此之外,本次评估资产权属资料基本完整,资产评估师未发现存在明显的产权瑕疵事项。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亦明确说明不存在产权瑕疵事项。 (详见评估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上海虹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燎原农场三星路9号9幢108室
注册资本(万元)1000.000000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林航
持有产(股)权比例1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 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 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4、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95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标的产权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6、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7、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变更日(新营业执照颁发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8、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竞买人通过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9、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文件及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和备查文件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登记受让意向时须提供项目挂牌期间银行出具的不低于本项目挂牌价的存款证明, 若由多家银行出具的多个账户银行存款证明,须出具同一日期的存款证明。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不得采用委托、信托、隐名委托等方式申请受让。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095.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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