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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宝斋(桂林)拍卖有限公司13%股权

时间:2021-09-03 14:28:40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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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荣宝斋(桂林)拍卖有限公司13%股权
  • 【项目编号】:G32021SH1000323
  • 【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服务业
  • 【标的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林市
  • 【转让价格】:94.17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09-03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09-30
  • 【受托机构】: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邱子玥 联系电话: 18901608708 |业务负责人: 唐坤 联系电话: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荣宝斋(桂林)拍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辉
成立时间2015-07-27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4503003485732052
经营范围从事第二、三类文物(第二类文物:书画、古籍、邮品、钱币、手稿、文献资料等;第三类文物:竹、漆、木器、家具、纺织品等)的拍卖业务;书画(文物及许可审批项目除外)、工艺品销售、展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11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有人不放弃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北京荣宝斋文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1
2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4
3桂林漓江大瀑布饭店有限责任公司13
4桂林启尔新媒体文化投资有限公司12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20营业收入191.068872
利润总额-52.810480净利润-52.810480
资产总计523.787306负债总计77.492250
所有者权益446.295056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1-06-30营业收入44.151485
利润总额-73.509644净利润-73.509644
资产总计489.867843负债总计117.021947
所有者权益372.845896









评估机构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1-08-09
基准日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2020-12-31
内部审议情况其他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523.790000524.360000
负债总计77.49000077.490000
净资产446.300000446.87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58.093100





其他披露内容1、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企业原股东北京荣宝斋文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桂林启尔新媒体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均未放弃优先购买权; 2、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3、本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享有荣宝斋品牌使用权,使用期限到2025年7月26日止。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桂林漓江大瀑布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杉湖北路1号
注册资本(万元)24817.000000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刘学明
持有产(股)权比例1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地级市(区县)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对转让标的公司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无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4、其他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5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定金,受让方支付完剩余交易价款(即交易价款中除保证金以外的部分)后作为部分交易价款; 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定金,并支付完剩余交易价款(即交易价款中除保证金以外的部分)后作为部分交易价款。 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按相关规定无息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①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②本项目涉及到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采取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a.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a.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b.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c.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竞价实施方案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产权交易价款及交易手续费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提出付款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帐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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