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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骏达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太仓骏达置业有限公司17239万元债权

时间:2021-08-10 14:28:40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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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太仓骏达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太仓骏达置业有限公司17239万元债权
  • 【项目编号】:G32021SH1000224
  • 【标的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 【标的所在地区】:江苏省 苏州市 太仓市
  • 【转让价格】:22368.60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08-10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09-06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上海佳祺英明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唐胤 联系电话:021-52379902、13032199033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李玲玲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转309 |业务负责人: 谭雪峰 联系电话: 010-51918740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太仓骏达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耀清
成立时间2020-07-07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20585MA21X6G939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不涉及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太仓市雁月湖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20营业收入0.000000
利润总额0.190000净利润0.140000
资产总计22939.190000负债总计17939.050000
所有者权益5000.14审计机构苏州天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1-06-30营业收入0.000000
利润总额-0.420000净利润-0.420000
资产总计22239.740000负债总计17240.020000
所有者权益4999.720000









评估机构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太仓市璜泾镇人民政府
核准备案日期2021-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苏州天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评估基准日2021-05-31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决定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22240.20000022372.120000
负债总计17242.52000017242.520000
净资产4997.6800005129.60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5129.600000





其他披露内容(1)本项目挂牌价格由太仓骏达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太仓骏达置业有限公司17239万元债权组成,其中:太仓骏达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对应转让底价为人民币5129.60万元。若产生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为股权价格的溢价。 (2)审计报告数据出自基准日审计报告。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太仓市雁月湖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太仓市璜泾镇园林路1号
注册资本(万元)54700.000000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黄耀清
持有产(股)权比例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地级市(区县)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太仓市璜泾镇人民政府
批准单位名称太仓市璜泾镇人民政府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无) (具体为:)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 (具体为:)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有)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4、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710.58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5、信息发布期满,①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权重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权重报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权重报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b)在权重报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c)竞买人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7、评估基准日后至股权变更日(以新营业执照颁布为准)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8、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分期付款支付。首期价款(含交易保证金)为产权标的成交价格的30%,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其余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除首付价款外的其余价款均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年利率5.5%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若标的企业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取得房产预售许可证的,应于取得房产预售许可证后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产权标的成交价格的20%(不得晚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若受让方需要就标的股权或目标项目进行对外融资且融资放款时间早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的,则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在第一笔融资款项发放后的3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标的成交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9、本项目公告期为意向受让方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且不得隐名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6710.5800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其他竞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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