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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广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

时间:2021-08-16 14:28:40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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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安徽广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
  • 【项目编号】:G32021SH1000237-2
  • 【标的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 【标的所在地区】:安徽省 合肥市
  • 【转让价格】:1659.942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08-16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09-10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周传平 联系电话:0551-65992966-805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张昕 联系电话: 010-51918743 |业务负责人: 黄昕宇 联系电话: 010-51915336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安徽广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金耀
成立时间2000-07-11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40000711779065Y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以上经营范围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3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不涉及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诸暨乐福投资有限公司55
2安徽明生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0
3安徽津利电力发展有限公司15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20营业收入0.000000
利润总额-563.170000净利润-563.170000
资产总计4683.830000负债总计858.280000
所有者权益3825.55审计机构安徽正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1-04-30营业收入0.000000
利润总额-0.120000净利润-0.120000
资产总计1940.380000负债总计135.440000
所有者权益1804.940000









评估机构安徽正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1-07-07
基准日审计机构安徽正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20-12-31
内部审议情况其他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4683.8300004449.620000
负债总计858.280000831.020000
净资产3825.5500003618.60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1085.580000





其他披露内容1、转让方将根据《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指引》,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在标的项目最终市场价格产生后通知并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包括但不限于告知如下内容:(1)欲行权的其他股东应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向联交所办理行权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等;(2)逾期未行权的,视为放弃行权。 2、就安徽明生电力公司投资享有的收益特殊约定事项,本次股权挂牌底价包括转让方享有的合肥科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额外权益价值758.80万元。 3、就合肥九溪江南幼儿园经营场、会所所权属事项,受让方受让股权后,如后期标的企业及科园公司对合肥九溪江南会所、幼儿园经营场所房屋确权,根据现有标的企业公司章程及《安徽广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合同》约定,转让方应享有的房屋价值部分(房屋评估值×87%×66.67%)由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方保留该项权利的追索权。 4、安徽广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较长时间未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已过期。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1、以下出自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安徽明生电力公司投资享有的收益特殊约定。安徽广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合肥科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7%的股权。2012年4月,安徽广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加入新的股东-诸暨乐福投资有限公司,根据诸暨乐福投资有限公司、安徽明生电力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津利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安徽广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合同》,三方一致同意诸暨乐福投资有限公司不享有合肥九溪江南项目(合肥科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收益。(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2、以下出自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其他事项说明:合肥九溪江南幼儿园经营场、会所所权属事项。科园房地产公司开发合肥九溪江南项目,为了促进房屋销售,开办合肥九溪江南幼儿园。幼儿园经营场所建筑面积2,278.87平方米,涉及的房屋成本已做为开发成本在科园房地产公司账面列支,一直未能办下房产权证,也未在固定资产中反映。合肥九溪江南项目小区会所建筑面积1,816.22平方米,涉及的房屋成本已做为开发成本在科园房地产公司账面列支,一直未能办下房产权证,也未在固定资产中反映,现在部分为小区业主无偿使用,部分为幼儿园使用。九溪江南园项目在2004年开发之初,规划、报建合肥九溪江南会所、幼儿园经营场所为小区配套建筑,但合肥市房产登记管理部门一直不给办理房产证,未明确属开发商或全体业主所有。2019年九溪江南园业主首先向属地法院起诉主张幼儿园建筑为全体业主所有,后在开庭时未到场并撤诉。被评估单位无法完全确认房屋归属,未将合肥九溪江南会所、幼儿园经营场所纳入评估范围,该事项可能会影响评估结论,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安徽明生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270号
注册资本(万元)20000.000000
经济类型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张宇峰
持有产(股)权比例3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3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无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无 4、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方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49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全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5、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股东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一个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该竞买人经网络报价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信息发布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含前期已支付的保证金)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在交易凭证出具后的3个工作日内经转让方申请,由交易机构将全部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7、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报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8、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同时应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和风险。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49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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