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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北斗卫星导航平台有限公司35%股权

时间:2021-08-04 14:28:40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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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上海北斗卫星导航平台有限公司35%股权
  • 【项目编号】:G32021SH1000260
  • 【标的所属行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 【标的所在地区】:上海 宝山区
  • 【转让价格】:789.10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08-04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08-31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上海国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陶涛 联系电话:63392273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倪佳 联系电话: 62657272-242 |业务负责人: 徐佳奕 联系电话: 62657272 - 141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上海北斗卫星导航平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吉峰
成立时间2012-08-27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10113052980020R
经营范围卫星导航、卫星多媒体网络等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运营和服务;地理信息系统和产品、测控、遥感信息系统和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和产品、自动控制系统和产品、通讯系统及产品的研发和销售,基于位置的信息系统的系统集成、施工、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从事卫星导航、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2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有人不放弃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上海航天电子通讯设备研究所35
2上海邑周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
3上海钒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40
4上海临港新兴产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1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20营业收入174.738671
利润总额-861.470237净利润-861.470237
资产总计634.624010负债总计2612.536802
所有者权益-1977.912792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1-05-31营业收入102.754616
利润总额-82.367817净利润-82.367817
资产总计2972.691708负债总计2823.263802
所有者权益149.427906









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1-07-02
基准日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2020-12-31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2834.4700004826.000000
负债总计2571.4300002571.430000
净资产263.0400002254.57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789.099500





其他披露内容1)本项目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2)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1)与待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十八)所述,北斗平台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72,339,578.71元,且于2020年12月31日,北斗平台流动负债高于资产总额19,779,127.92元。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北斗平台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被评估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中,辽宁北斗卫星导航平台有限公司、上海北斗智能车载系统有限公司、黑龙江北斗卫星导航平台有限公司、上海北斗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北斗交大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星琏芯卫星应用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北斗卫星导航平台有限公司由千上海北斗卫星导航平台有限公司尚未对其实缴出资,根据投资协议、被投资单位章程以及上海北斗卫星导航平台有限公司和被投资单位的法务人员共同确认, 上海北斗卫星导航平台有限公司对上述被投资单位不享受任何权益。对千上述未实缴出资,不享受任何权益的股权投资,本次评估为0。 3)被评估单位与陈勇签订了关千深圳前海北斗凯丰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以400万元作为该公司的转让款,陈勇于评估基准日前已支付首期款项 100万元。但由千被评估单位近期进行了 系列重组事宜,实际情况已与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时发生实质性变化,被评估单位与陈勇协商后签订针对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的解除协议,双方约定原股权转让协议解除,陈勇不再支付剩余的 股权转让款,并且被评估单位于2021年12月31日前归还陈勇支付的首期转让款100 万元,该笔款项已包含在本次评估范围的其他应付款中。因此,本次评估对千深圳前海北斗凯丰投资有限公司仍然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正常评估,以调整后的净资产乘以上海北斗卫星导航平台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作为评估值,其他应付款中 的首期股权转让款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4)深圳前海北斗凯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圳北斗” )成立千2014 年2月,根据核查北斗平台对外参股投资的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以及深圳北斗等相关文件,深圳北斗自成立至今,一直由其他股东控制,由千经营不善处于资不抵债状态;北斗平台未任命或向深圳北斗派驻管理人员,也未主导深圳北斗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的决策,2018年已经停止经营。委托人已聘请上海达隆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北斗平台公司对深圳北斗不具有控制力。因此,评估人员无法进入深圳北斗现场进行清查核实,也无法对深圳北斗进行整体评估,本次评估以深圳前海北斗凯丰投资有限公司净资产乘以上海北斗卫星导航平台有限公 司的持股比例作为评估值。 5)新疆西域北斗卫星导航平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北斗” )成立于2014年5月,根据核查北斗平台对外参股投资的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以及新疆北斗等相关文件,新疆北斗自成立至今,一直由其他股东控制,截至2020年已资不抵债;北斗平台未任命或向新啦北斗派驻管理人员,也未主导新疆北斗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的决策,目前新疆北斗已停止经营。委托人已聘请上海达隆律师事 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北斗平台公司对新疆北斗不具有控制力。因此,评估人员无法进入新疆北斗现场进行浩查核实,也无法对新疆北斗进行整体评估,本次评估以新疆西域北斗卫星导航平台有限公司净资产乘以上海北斗卫星导航乎台有限公司的待股比例作为评估值。 6)上海北斗停车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斗停车” )成立千2015年6 月,2017年3月24日召开砓后一次股东会会议后,未再召开股东会决议。2020年6月10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宣告北斗停车解散。目前 北斗停车已解散和工商吊销。因此,评估人员无法进入北斗停车现场进行渚查核实,也无法对北斗停车进行整体评估,经了解核实,上海北斗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无实质经营且财务部门处于无入核算状态,无可执行财产。因此对千长期股权投资上海北斗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评估为0。 具体详细请参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上海航天电子通讯设备研究所
注册地(住所)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1777号
注册资本(万元)2618.000000
经济类型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企业
法定代表人吉峰
持有产(股)权比例3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3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一、包括但不限于: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无)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无) 二、其他: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5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2.(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本项目涉及到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第一、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第二、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第三、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帐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收到转让方申请及收据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帐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同时应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和风险。 6.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变更完成日止,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5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公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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