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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芦卫清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时间:2020-09-14 13:52:27  来源:  作者:

 项目编号:Q32020SH1000020

转让价格:  1,098.696372万元
标的所属行业:   居民服务业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浦东新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0-08-21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0-09-17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芦卫清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浦东新区芦潮港镇果园路18-1号楼
法定代表人 林涛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成立时间 2010-10-08
注册资本 28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集体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10115563065991J
经营范围 日常生活垃圾、粪便收集、运输(陆域范围),水域,道路、公共卫生设施保洁,环卫设施建造、维修,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管道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园林绿化工程。【依法必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核心资产简况 流动资产内容 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非流动资产内容 固定资产-车辆、电子设备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芦潮港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100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2019 营业收入 1,623.690000
营业利润 -38.880000 净利润 -22.480000
资产总计 1,204.280000 负债总计 479.110000
所有者权益 725.170000 审计机构 上海核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2020-06-30 营业收入 930.890000
营业利润 -17.820000 净利润 -17.760000
资产总计 1,300.290000 负债总计 631.360000
所有者权益 668.930000    









评估机构 上海沪南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
评估基准日 2019-12-31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决定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1,204.280000 1,297.780000
负债总计 479.110000 479.110000
净资产 725.170000 818.67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818.670000





其他披露内容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提示提醒等内容 根据上海芦卫清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银行收款通知,上海芦潮港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欠芦卫公司的借款(长期股权投资款)2,800,000.00元已于2020年3月9日汇入。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芦潮港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果园路128号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 黄峰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原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4. 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29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釆取竞价转让方式交易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5.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取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者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格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曰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滿,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7.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8.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9.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公司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享有与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登记意向时提供挂牌公告期内银行出具的不低于挂牌价格的存款证明(若由多家银行出具的多个账户银行存款证明,须出具同一时点的存款证明)。 3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主体,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受让。 5. 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29.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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