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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瑞景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时间:2020-09-14 09:44:33  来源:  作者:

 项目编号:G32020SH1000183

转让价格:  9,193.860000万元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金融业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浦东新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0-08-19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0-09-15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东方瑞景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金桥路2628号509-510室
法定代表人 卢堆仓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成立时间 2004-10-22
注册资本 5,0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 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101157683631914
经营范围 实业、基础设施、房地产、高科技项目的投资,企业委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购并、重组策划,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2018 营业收入 262.155325
营业利润 57.838821 净利润 43.379116
资产总计 4,070.368343 负债总计 91.148633
所有者权益 3,979.219710 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2020-07-31 营业收入 30.888601
营业利润 -76.730987 净利润 -76.730987
资产总计 3,834.005767 负债总计 65.025760
所有者权益 3,768.980007    









评估机构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20-07-14
基准日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
评估基准日 2019-08-31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决定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3,989.000000 9,276.080000
负债总计 82.220000 82.220000
净资产 3,906.780000 9,193.86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193.860000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标的核心资产为:陆家嘴环路958号901-912室:用途:办公;合计建筑面积:1369.96平方米;地下三层车位165、 166、 168-170、200-204号共计10个停车位,合计建筑面积:519.7平方米。 房地产证号为:沪房地浦宇(2004)第131592号。 (2)2018年12月19日东方瑞景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18年亳司抵字003号”《最高额抵押合同》,担保债权额度为64,765,500.00元,期限自2018年12月19日至2021年12月18日止。用于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抵押物名称:陆家嘴环路958号901-912室,地下三层车位165、166、168-170、200-204号。房产证为沪房地浦字(2004)第131592号。截止至挂牌前,抵押物陆家嘴环路958号901-912室,地下三层车位165、166、168-170、200-204号,已解除抵押。 (3)9层部分办公楼及车位有租赁,具体为陆家嘴环路958号911室租赁期限为:2020年7月15日-2021年8月14日;陆家嘴环路958号909室租赁期限为:2019年1月1日-2021年1月31日;地下车位204号租赁期限为2020年3月16日-2021年3月15日;地下车位170号租赁期限为2020年6月1日-2021年5月31日;地下车位166号租赁期限为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地下车位200号租赁期限为2020年7月14日-2021年8月13日;具体租金详见《租赁合同》。 (4)根据评估报告标的公司有其他应收款3109.170272万元,该笔款项支付人为老股东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从评估基准日至本项目挂牌前,老股东已支付标的公司21.948873万元,故截止至本项目挂牌前老股东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应付款金额为:3087.221399万元。 (5)根据“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沪房地浦宇(2004)第131592号”:权利人:东方瑞景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房地坐落:银城东路139号9层。因2005年经上海市路名办批准“原银城东路、银城南路、银城西路、银城北路形成的环状道路一并更名为陆家嘴环路”。目前证载房地坐落实际地址为:陆家嘴环路958号。东方瑞景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还未办理房地坐落地址变更手续。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 根据评估报告十一特别事项说明中第八条内容作如下事项披露: (八)抵押、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2018年12月19日东方瑞景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18年亳司抵字003号”《最高额抵押合同》,担保债权额度为64,765,500.00元,期限自2018年12月19日至2021年12月18日止。用于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抵押物名称:陆家嘴环路958号901-912室,地下三层车位165、166、168-170、200-204号。房产证为沪房地浦字(2004)第131592号。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安徽省亳州市古井镇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级市(区县)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 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无。 二、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 三、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有。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四、其他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下,在挂牌期满前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及单方签章完备的《产权交易合同》(须采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文本,按《产权交易合同》要求中相应份数提供),并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758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受让转让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转让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且受让方支付完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路返还。 2、(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转让方于3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向相应竞买人索赔。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有效报价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4)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之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5、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完成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758.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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