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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隆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证券化不良资产债权

时间:2020-08-20 15:03:13  来源:  作者:

 项目编号:Z320SH10G0229

转让价格: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0-08-11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0-08-24
标的所在地区:   泉州市
标的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名称 南安市隆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证券化不良资产债权
注册地(地址) 仑苍镇水暖高新技术园区
法定代表人 许燕聪
成立时间 2017-02-12
注册资本 9,056.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民营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50583798374625F
经营范围 从事感应、温控水龙头及微电子产品软件系统的开发咨询服务和系统集成设计;开发销售数控车床仪表,数控仪表加工技术咨询服务;生产销售:卫浴洁具、陶瓷阀芯、橡胶塑料配件、箱包扣具。模具设计、机械零配件制造加工 。企业自产产品及原辅材料、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2019 营业收入 业务无法提供
营业利润 业务无法提供 净利润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所有者权益 业务无法提供 审计机构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业务无法提供
营业利润 业务无法提供 净利润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所有者权益 业务无法提供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由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转让方,下同)持有。根据转让方2016年11月15日对受托转让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下同)出具的《授权书》,现由受托转让方进行处置。 2.债权本金、利息、费用及担保情况见附件债权清单。 3.本次转让的债权包括以上贷款本金及欠息。 4.相关抵押物情况如下: 南安市隆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债权抵押物为:鹤山市中宇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鹤山市址山镇大营区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鹤国用(2009)第000080号】,土地面积51725.6平方米。地类(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出让终止日期2053年4月6日。抵押担保最高额债权2400万元。 5.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管理办法》(财金[2008]87号),本次拟转让债权已于2020 年 6月 11 日在《海峡消费报》刊登了资产处置公告,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6.受托转让方联系人:姜悦 电话:18259160588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持有的南安市隆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证券化不良资产债权,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接受委托,对该债权进行公开处置。 截止基准日2020年6月9日,资产包内本金余额:人民币48989741.35元,欠息:人民币26188640.99元,资产账面价值人民币75178382.34元。上述债权由中宇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中)、福建省南安市鹏鑫铜业有限公司、蔡吉林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由周嘉萍以其与蔡吉林的夫妻共同财产为限为借款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由鹤山市中宇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其名下位于鹤山市址山镇大营区地块(地号:44078008007GB02818)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最高担保债权额为人民币2400万元。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建设大道847号瑞通广场B座16-17层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财政部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
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
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
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债权标的的情况下,需在挂牌期间递交本项目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期间递交交易定金人民币500万元到受托转让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下同)指定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债权受让申请书》中对受托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承诺的确认,成为债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定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本项目设置保留底价,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受托转让方保留底价受让标的债权。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交易定金的,竞买人应当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保留底价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竞买人报价低于保留底价的,报价视为无效,则本次转让终结。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定金即转为部分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定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全部返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受托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定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受托转让方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交易定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定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b.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的。③违反产权交易定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受托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受托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4.本次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资产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定金外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全额支付至受托转让方指定账户。 5.受托转让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账号:351008010010149001616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支付交易价款时应备注“南安市隆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证券化不良资产债权项目交易定金/价款”。 意向受让方提交的交易定金由受托转让方予以冻结,如因意向受让方汇款凭证未注明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交易定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交易定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债权转让项目所涉及法律文件及该等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已被充分告知并了解挂牌标的的实际状况,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债权转让公告揭示的所有风险,愿意接受挂牌标的所有瑕疵(包括潜在瑕疵),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和瑕疵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且若项目成交,受让人不得对转让方或受托转让方行使任何形式追索权等。 7.本项目最终《资产转让协议》为受让方与受托转让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共同签署。 8.受托转让方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需知晓并在递交受让申请时承诺同意,受托转让方可在正式竞价或报价前,取消或推迟本次拟转让项目报价。如果本次转让报价取消,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定金将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9.本项目手续费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受让;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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