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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通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20%股权

时间:2020-08-20 14:06:53  来源:  作者:

 项目编号:G32020SH1000198

转让价格:  28.699378万元
标的所属行业:   娱乐业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宝山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0-08-03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0-08-28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通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泰和路5号
法定代表人 彭招发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成立时间 1996-11-07
注册资本 5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10113630438330M
经营范围 国内旅游、入境旅游业务服务;出境旅游业务:工艺美术品(除金银饰品)、百货、五金交电、矿产品、针纺织品、汽配、建材、装潢材料、金属材料零兼批代购代销;国内航空客运机票、国内火车票、船票代售。
职工人数 52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有人不放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彭招发 80
2 上海吴淞口开发有限公司 20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2018 营业收入 9,462.803574
营业利润 -3.925205 净利润 21.538396
资产总计 413.648270 负债总计 232.999956
所有者权益 180.648314 审计机构 上海瑞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2020-05-31 营业收入 48.043190
营业利润 -3.794090 净利润 1.580910
资产总计 173.606297 负债总计 72.970761
所有者权益 100.635536    









评估机构 上海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宝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20-05-13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瑞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19-11-30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207.400000 219.890000
负债总计 76.400000 76.400000
净资产 131.000000 143.49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8.698000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不放弃本次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2、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本项目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被视为其放弃受让、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 本次评估的基准日为2019年11月30日,后附的公司股东会决议系2014年11月27日作出的关于同意上海吴口开发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上海通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20%的股权,退出通达旅行社公司的专项股东会决议,并且当时以2014年11月30日作为评估基准日,对上海通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进行审计和评估,后进入产权交易程序由于多次无人摘牌,交易失败,该项目就搁置下来。现该股权转让项目于2019年年末又重新启动,经请示宝山区国资委,同意该经济行为的原宝国资委企(2014)12号批复仍然有效,但必须重新进行审计和评估,重新进行国资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再按规定进行产权交易程序转让股权。所以,经上海通达国际旅行社股东会商议决定,同步保留原专项股东会决议作为重新评估的行为依据,但重新审计、评估的基准日调整为2019年的11月30日。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吴淞口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宝山区化成路251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持有产(股)权比例 2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级市(区县)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吴淞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 1、对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有□ 无■) 2、对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有□ 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有■ 无□) 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4、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8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认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5、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转让底价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底价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本项目涉及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有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价格。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最终的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B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C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7. 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8、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9、自评估基准日至本次转让完成日(标的企业新营业执照颁发日)期间,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均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意向受让方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受让。 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除有法律法规规定外,标的企业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受让资格不受上述“受让方资格条件”的限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8.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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