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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三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57.78%股权

时间:2020-08-19 16:32:29  来源:  作者:

 项目编号:Q32020SH1000012

转让价格:  595.920000万元
标的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标的所在地区:   山东省 青岛市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0-07-27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0-08-21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名称 青岛三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董家下庄村
法定代表人 王斌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成立时间 1994-01-21
注册资本 63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其他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702121636338655
经营范围 MQD煤炭采制样系列装置和高新技术电力设备、仪器仪表的研制、生产、销售、电力设备安装、电力机械设备。
核心资产简况 流动资产内容  
非流动资产内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有人不放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青岛鲁青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7.78
2 曲方武 42.22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2018 营业收入 842.830000
营业利润 -396.220000 净利润 -388.370000
资产总计 2,351.920000 负债总计 2,046.100000
所有者权益 305.820000 审计机构 青岛海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2020-06-30 营业收入 78.240000
营业利润 -200.640000 净利润 -200.530000
资产总计 1,592.280000 负债总计 1,847.830000
所有者权益 -255.550000    









评估机构 北京大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
评估基准日 2019-10-31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1,930.360000 2,973.070000
负债总计 2,139.740000 2,139.740000
净资产 -209.380000 833.33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81.498074





其他披露内容 1、公司印鉴被另一股东方控制,受让方需自行协调另一股东方办理股权交割后的工商变更手续。 2、其他披露内容详见青岛鲁青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青岛三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及《资产评估说明》(北京大地评报字[2019]1009-12号)。 3、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4、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 1、房屋建筑物共7项, 涉及建筑面积5311平方米,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尚未办理产权证, 被评估单位承诺该部分资产产权清晰, 不存在产权纠纷。 房屋建筑面积由被评估单位提供, 我们进行了必要的复核, 如办证面积与评估面积存在差异, 评估值应据实调整。 2、青岛三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2019年9月向青岛瑞源实业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柒佰万元整, 合同约定用办公大楼及周边20亩土地为借款作抵押, 实际并未办理抵押登记。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青岛鲁青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青岛市四方区兴隆一路6号
注册资本(万元) 550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 王斌
持有产(股)权比例 57.78%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7.78%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方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78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若该竞买人为非标的公司股东,该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同等条件下对其报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如该竞买人为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同等条件下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将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①同意自被确认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之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②同意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③认可已详细阅读本项目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 ④承诺在提交受让申请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已对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承诺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该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不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78.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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