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大海外教育发展有限公司28%股权 |
时间:2020-07-08 16:13:27 来源: 作者: |
项目编号:G32020SH1000165
转让价格: 501.20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0-07-06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0-07-31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誉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上海交大海外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淮海西路55号3层A1座 |
法定代表人 |
尚振刚 |
成立时间 |
2003-02-14 |
注册资本 |
500.000000(万元)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0474728147X0 |
经营范围 |
教育辅助的配套服务,教育的研究和开发,教育产业专业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教育文化发展咨询,百货的销售,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 人才推荐 人才招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30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标
的
企
业
股
权
结
构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上海新南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52 |
2 |
上海文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28 |
3 |
上海交大达通实业有限公司 |
20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万
元
︶ |
年度审计报告 |
年度 |
2018 |
营业收入 |
10,503.521760 |
营业利润 |
-402.345705 |
净利润 |
-299.049165 |
资产总计 |
7,385.474187 |
负债总计 |
6,590.120183 |
所有者权益 |
795.354004 |
审计机构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年度 |
2017 |
营业收入 |
11,293.897556 |
营业利润 |
-115.037944 |
净利润 |
-470.778968 |
资产总计 |
9,247.681852 |
负债总计 |
7,953.278683 |
所有者权益 |
1,294.403169 |
审计机构 |
|
企业财务报告 |
报表日期 |
2020-04-30 |
营业收入 |
909.760011 |
营业利润 |
-586.923792 |
净利润 |
-586.923792 |
资产总计 |
5,054.707022 |
负债总计 |
4,661.854833 |
所有者权益 |
392.852189 |
|
|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
评估机构 |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上海市宣传文化系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0-06-19 |
评估基准日 |
2019-08-31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流动资产 |
3,229.150000 |
- |
长期投资 |
82.000000 |
- |
无形资产 |
21.790000 |
- |
资产总计 |
3,332.940000 |
业务无法提供 |
流动负债 |
2,296.540000 |
- |
负债总计 |
2,296.540000 |
业务无法提供 |
净资产 |
1,036.400000 |
1,790.000000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501.200000 |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无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上海文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上海市静安区广中西路757号1601室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8%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8%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上海文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
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
否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
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
否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
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
是 |
具体为 |
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50.00万元到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受让方被确定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 交易价款全额(含前期已支付的保证金)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交易所在交易凭证出具后按照相关规定将全部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5.自评估基准日至完成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 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 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 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 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 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 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 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同时应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和风险。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但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50.000000(万元) |
交纳时间 |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人在收到文交所书面通知之次日起3个工作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交
易
机
构 |
业务部门 |
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 |
业务经办人 |
虞航美 |
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 |
021-62657272 |
业务负责人 |
虞航美 |
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
021-62657272 |
受
托
机
构 |
受托机构名称 |
上海誉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受托机构联系人 |
张志蓓 |
联系电话 |
13044611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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