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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神鹏工业有限公司51%股权

时间:2020-07-08 16:10:33  来源:  作者:

 项目编号:G32020SH1000063-2

转让价格:  1,089.023400万元
标的所属行业:   汽车制造业
标的所在地区:   湖北省 襄阳市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0-07-06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0-07-31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名称 襄阳神鹏工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襄阳市高新区汽车工业园天籁大道
法定代表人 梅建平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成立时间 2003-10-22
注册资本 6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206007534286347
经营范围 汽车零部件(不含发动机)生产、销售;普通机械加工(涉及行政许可项目除外):工位器具制造;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废旧物资及废旧包装物回收(均不含危险品);五金工具、化工产品(不含危险、监控、易制毒化学品及化学试剂)、机械设备配件的销售
职工人数 74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东风南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60
2 风神襄阳汽车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40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2018 营业收入 3,311.599411
营业利润 43.011012 净利润 32.231511
资产总计 2,247.524463 负债总计 509.339986
所有者权益 1,738.184477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2019-12-31 营业收入 3,414.782326
营业利润 -292.201967 净利润 -296.272083
资产总计 1,839.249827 负债总计 397.337433
所有者权益 1,441.912394    









评估机构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9-12-23
基准日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 2019-07-31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1,987.060000 2,689.710000
负债总计 554.380000 554.380000
净资产 1,432.680000 2,135.34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089.023400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项目挂牌金额为1089.2340万元,其中,深圳市东风南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的标的企业11%股权挂牌价格234.8874万元;风神襄阳汽车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转让的标的企业40%股权挂牌价格为854.1360元。如产生竞价,溢价部分按照各自挂牌价格比例分配。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风神襄阳汽车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注册地(住所) 襄阳市高新产业开发区东风大道5号
经济类型 其他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批准单位名称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深圳市东风南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10号东风大厦24楼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持有产(股)权比例 6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有□无): 意向受让方须认可并接受经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员工安置方案,具体详见交易机构备查文件。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有■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有■无): 4.其他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在公告截止日17时前(以实际到账实际为准),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2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竞买人递交申请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2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方式



业务部门 央企交易总部(交易三部、上海业务中心)
业务联系人 张昕 业务联系人联系电话 010-5191874315911119649
业务负责人 孙轶先 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021-62657272-836



受托机构名称 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吴理佳
联系电话 18672792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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