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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宫霄汽车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上海宫霄汽车服务有限公司320万元债权

时间:2020-07-08 13:59:42  来源:  作者:

 项目编号:Q32020SH1000003

转让价格:  1,287.338684万元
标的所属行业:   道路运输业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静安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0-06-15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0-07-13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宫霄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恒丰路1号108室
法定代表人 沃慧琦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1992-11-25
注册资本 12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集体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10106132224508C
经营范围 汽车出租,汽车配件。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核心资产简况 流动资产内容  
非流动资产内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 100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2019 营业收入 235.353302
营业利润 -374.364490 净利润 -375.296090
资产总计 1,579.234940 负债总计 640.091042
所有者权益 939.143898 审计机构 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2020-04-30 营业收入 47.746829
营业利润 -1.751999 净利润 -1.960191
资产总计 1,501.727647 负债总计 564.543940
所有者权益 937.183707    









评估机构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
评估基准日 2019-11-30
内部审议情况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1,577.123054 1,601.979424
负债总计 634.640740 634.640740
净资产 942.482314 967.33868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67.338684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挂牌价格由上海宫霄汽车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上海宫霄汽车服务有限公司320万元债权组成,其中:上海宫霄汽车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对应转让底价为人民币9673386.84元。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价格增值部分属于股权溢价。 2、截止2019年11月30日,标的企业有上海市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60辆小型出租车额度)。 3、截止2019年11月30日,标的企业其他应付款中人员安置费为人民币 2613508元,该款项用于职工安置。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转让方持有对标的企业人民币320万元债权(利息按照《内部融资协议》计算,其中100万元,利率为银行一年期基准利率上浮10%;220万元利率为4.1325%)。
提示提醒等内容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
注册地(住所) 恒丰路1号
注册资本(万元) 20000
企业类型 集体所有制企业
法定代表人 张华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有■ 无□)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依据经标的企业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的要求,妥善安置职工。具体详见标的企业职工安置方案。)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有□ 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有■ 无□)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4、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86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5、信息发布期满,①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b)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c)竞买人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7、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8、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9、本项目公告期为意向受让方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公告之内容。 10、自2020年5月1日起至转让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期间,转让方对标的企业320万元债权所产生的利息由受让方承担(利息按照《内部融资协议》计算,其中100万元,利率为银行一年期基准利率上浮10%;220万元利率为4.1325%)。受让方需在转让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债权利息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86.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个周期。
 
项目联系方式



业务部门 上海交易总部(业务运营二部)
业务联系人 于玲玲 业务联系人联系电话 021-62657272*810
业务负责人 顾卫天 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021-62657272-251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佳祺英明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唐胤
联系电话 021-52379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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