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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华成智慧医养产业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

时间:2020-05-27 14:50:46  来源:  作者:

 项目编号:G32019SH1000276

转让价格:  2,100.00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9-11-25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0-05-27
标的所在地区:   日照市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名称 日照华成智慧医养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南湖镇东黄山前村东
法定代表人 谢晓红
成立时间 2017-12-27
注册资本 3,0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71102MA3MJ4TW31
经营范围 养老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健康管理咨询;养老服务;诊疗服务;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物业服务;会展服务;家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90
2 新东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2018 营业收入 0.000000
营业利润 -318.700000 净利润 -318.890000
资产总计 5,681.300000 负债总计 3,000.200000
所有者权益 2,681.110000 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2019-06-30 营业收入 0.000000
营业利润 -60.610000 净利润 -60.610000
资产总计 17,298.090000 负债总计 14,677.600000
所有者权益 2,620.490000    





评估机构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9-11-07
评估基准日 2019-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6,343.950000 6,343.950000
其它资产 10,954.140000 11,181.950000
资产总计 17,298.090000 17,525.900000
流动负债 14,677.600000 14,677.600000
负债总计 14,677.600000 14,677.600000
净资产 2,620.490000 2,848.30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993.810000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致同专审字[2019]第370FC0066号《审计报告》及中资评估报字[2019]496号《资产评估报告》。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安徽省马鞍山室经济技术开发区福昌工业园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9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7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
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
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
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在挂牌截止日前,向产权交易机构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5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受让方须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自交易基准日2019年6月30日至产权交接日(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相竞买人索赔 。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 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 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 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 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 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注册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联合方式举牌受让。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5.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挂牌公告期间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125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方式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一部
业务经办人 胡丹 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 010-51915379、15801035531
业务负责人 肖敏 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010-51915379、18612445820



受托机构名称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牟经理
联系电话 0531-86196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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