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侨建筑工程公司整体产权 |
时间:2020-05-07 15:48:14 来源: 作者: |
项目编号:G32020SH1000045
转让价格: 3,737.490000万元
标的所属行业: 建筑安装业
标的所在地区: 广东省 深圳市 光明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0-04-13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0-05-11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深圳市华侨建筑工程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办法政路11号3楼 |
法定代表人 |
陈汉如 |
企业类型 |
全民所有制企业 |
成立时间 |
1994-06-22 |
注册资本 |
4,000.000000万元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全民所有制企业 |
经营规模 |
大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3001921730282 |
经营范围 |
施工业务(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A2011044030401文办理);建筑材料的销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
职工人数 |
0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标
的
企
业
股
权
结
构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涉及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深圳市光明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万
元
︶ |
年度审计报告 |
年度 |
2018 |
营业收入 |
6,001.650000 |
营业利润 |
-470.140000 |
净利润 |
-396.740000 |
资产总计 |
5,385.510000 |
负债总计 |
2,548.900000 |
所有者权益 |
2,836.610000 |
审计机构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企业财务报告 |
报表日期 |
2020-01-31 |
营业收入 |
58.440000 |
营业利润 |
-37.240000 |
净利润 |
-37.240000 |
资产总计 |
3,326.210000 |
负债总计 |
1,166.460000 |
所有者权益 |
2,159.760000 |
|
|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
万
元
︶ |
评估机构 |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9-12-31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深圳高信华源会计师事务所 |
评估基准日 |
2019-06-30 |
内部审议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资产总计 |
4,929.210000 |
6,254.170000 |
负债总计 |
2,516.680000 |
2,516.680000 |
净资产 |
2,412.530000 |
3,737.490000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3,737.490000 |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1.标的企业现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本次产权转让后办理工商变更时,需同时办理企业改制手续; 2.其他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深圳市光明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华侨畜牧场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同时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在挂牌期内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并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61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受让转让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转让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且支付完除保证金外的全部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且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路返还。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c、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条款约定支付交易价款。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b、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c、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d、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条款约定支付交易价款。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下列事项进行书面承诺:①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文件,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②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产权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交纳至交易所指定账户;③同意受让标的股权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均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④同意本次产权转让后及时办理工商变更,同时办理标的企业全民所有制的企业改制手续;⑤同意标的企业过渡期内的经营性损益,均由受让方承担和享有;⑥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已支付的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561.000000万元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交
易
机
构 |
业务部门 |
央企交易九部 |
业务联系人 |
汪小丽 |
业务联系人联系电话 |
020-83627452、13509955970 |
业务负责人 |
关艳红 |
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
020-83627427、13556142868 |
受
托
机
构 |
受托机构名称 |
北京易产全投资有限公司 |
受托机构联系人 |
王喜安 |
联系电话 |
133110787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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