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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艺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9%股权

时间:2018-07-27 00:00:00  来源:  作者:
上海天艺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9%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8SH1000210 转让底价 188433.674758(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07-27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8-08-23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浦东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天艺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新区丁香路716号5幢一层
法定代表人 许晓文
成立时间 2010-01-29
注册资本 280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艺术表演场馆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浦东土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1%
2 上海保利建霖房地产有限公司 29%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0.000000 净利润(万元) 0.000000
资产总计(万元) 189704.320455 负债总计(万元) 161705.912241
所有者权益(万元) 27998.408214 审计机构 上海众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0.000000 净利润(万元) 0.000000
资产总计(万元) 180644.571690 负债总计(万元) 152646.163476
所有者权益(万元) 27998.408214 审计机构 上海众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8-05-31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0.000000 净利润(万元) 0.000000
资产总计(万元) 167829.800000 负债总计(万元) 139831.39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27998.410000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7-12-27
评估基准日 2017-08-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众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196022.986202 817799.893063
资产总计 196022.986202 817799.893063
流动负债 168028.600796 168028.600796
负债总计 168028.600796 168028.600796
净资产 27994.385406 649771.292267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88433.674758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老股东:上海保利建霖房地产有限公司同等条件下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2.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与转让产权有关的内容:
一、	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是否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是 √否  不表示)
二、重大债权债务事项(有  无√ )
二、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有√无 )
1、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存货—库存产品(开发产品)主要依据《联洋社区C000302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10街坊局部调整(实施深化)〕》、《关于审定浦东花木行政文化中心十号地块商办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沪浦规土许方陆(2017)第9号〕、《20170914方案公示图更新》和《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成果号201700444486】等,由被评估单位出具书面说明确定本次评估有关土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参数,如与今后规划部门出具的正式规划总体设计方案指标存在差异的,应以正式规划总体设计方案指标为准。
2、被评估单位提供权证、批复、规划、意向书等文件对委估土地的有不同表述,被评估单位出具书面说明,上述文件实际是指同一块土地,即10-03地块(权证地号:花木镇47街坊20/1丘)及余下部分10-03B地块。
3  、委估土地属老的出让国有土地,理应不受《关于加强本市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沪府办〔2017〕19号】文件规定,开发后房地产可对外销售转让。委托人出具书面说明,明确告知花木镇47街坊20/1丘(即10-03B地块商办项目)开发完成后企业经营模式,根据浦东新区对国有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有自持要求,上海天艺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企业经营模式是自持房地产自主租赁经营,股权转让协议将对10-03B地块(权证地号:花木镇47街坊20/1丘)开发完工后各物业房地产进行约定,在地块土地使用权尚余年限(商业20.5年,办公、文化30.5年)内长期持有房地产自主租赁经营,不对外销售转让房地产。
资产评估报告正式出具日前,委托方提供浦东新区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浦东新区综合开发领导小组2017年第二次会议纪要》〔2017年11月13日〕,纪要显示,浦东新区综合开发领导小组2017年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9月14日在新区行政办公中心1号楼908会议室召开,原则同意浦开集团全资子公司土控集团分两次公开挂牌转让天艺公司 58%股权(第一次公开挂牌转让29%,第二次再公开挂牌转让29%)的方案和拟设的受让方资格条件。同时,要求公司挂牌转让应达到引入优质的战略合作者、提升项目品质的目标,且要求公司挂牌转让时设置交易条件明确意向受让方长期持有且10年内不转让其受让股权或通过实际控制人变更方式变相转让受让股权;要求公司在操作过程中按规范程序实施。
4、被评估单位出具书面说明,地下商业和地下车位无需补地价,本次按此说明进行评估,评估结论包含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价值。如与今后取得的规划部门出具的地下空间经营性开发正式规划要求存在差异的,应以正式规划为准。
5、存货—土地面积43141.4平方米,其中商业占不小于10%,由于无详细的规划设计方案,本次评估依据商业用房最佳最有效使用原则和评估师经验分析,商业用房应合理布置在建筑物的1-3层,如与今后取得的规划部门出具的正式规划设计方案存在差异的,应以正式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其他详情请见《上海浦东土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项目涉及的上海天艺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万隆评报字(2017)第1479号】及相关《审计报告》。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浦东土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丁香路716号5幢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71.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9.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浦东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浦东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具体为: 受让方须同意标的公司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具体为: 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公司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被受让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653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按相关规定无息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项目涉及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书面的、现状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

7.自评估基准日起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止,期间标的公司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8.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尽职调查期内对项目开展尽调工作须先与转让方签署《保密协议》后方可进行。 (详见附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国上市公司)或其一级全资子公司。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登记受让意向时须提供数额不低于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证明。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或其母公司须在“2017年中国房地产500强”榜单排名位列前30名(由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中国房地产测评中心主办)(详见附件)。

5.截至2017年12月31日意向受让方或其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大于50%)在全国城市运营成规模(单体文化项目运营面积须大于3万平方米,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文化设施(不包含电影院)不低于30个。

6.本项目不接受委托(隐名委托)、信托、联合方式举牌受让

7.除有法律法规规定外,标的公司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受让资格不受上述“受让方资格条件”的限制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653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股权交易一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陈力潇(股权一部)
联系电话 62657272-319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浦东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朱利达
受托机构电话 5838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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