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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加代尔旅行零售(上海)有限公司35%股权

时间:2018-07-24 00:00:00  来源:  作者:
拉加代尔旅行零售(上海)有限公司35%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8SH1000207 转让底价 350.00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07-24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8-08-20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新闻出版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众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拉加代尔旅行零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华青南路481-485号1801-9室
法定代表人 EUDES FABRE
成立时间 2012-09-07
注册资本 10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10000051206914D
经营范围 中国内地正式出版的或由国家批准的出版物进出口经营单位进口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全国连锁经营业务;计算机和电子数码产品、家用电器、旅行配件、化妆品、礼品、纪念品、工艺美术品(文物、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明信片(不含邮资)、衣饰和配件、珠宝(黄金、毛钻、裸钻除外)、鲜花、日用百货、家用医疗器械(第一类)、健身器材、体育用品、充值卡(包括电话卡、上网卡及交通卡)、文化用品、文具用品、国内集邮品、小家电、个人护理用品、汽车用品、按摩保健器材的批发、零售,食品流通(限分支机构),并提供上述商品的相关咨询及其他配套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2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拉格代尔旅行零售香港有限公司 65%
2 上海新闻出版发展有限公司 3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13429.652314
营业利润(万元) 475.529761 净利润(万元) 43.245641
资产总计(万元) 2624.906723 负债总计(万元) 2578.327263
所有者权益(万元) 46.579460 审计机构 上海诚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8937.775639
营业利润(万元) -58.893224 净利润(万元) -47.925344
资产总计(万元) 3821.889247 负债总计(万元) 3818.555428
所有者权益(万元) 3.333819 审计机构 上海诚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8-05-31 营业收入(万元) 4943.795250
营业利润(万元) 77.914698 净利润(万元) 19.176958
资产总计(万元) 3741.100102 负债总计(万元) 3326.016489
所有者权益(万元) 415.083613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信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宣传文化系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核准(备案)日期 2018-07-06
评估基准日 2017-07-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诚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赞为律师事务上所
内部审议情况 批复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3786.230000 业务无法提供
流动负债 3660.110000 0.000000
负债总计 3660.110000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126.120000 711.49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49.0215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作)。2.本项目标的企业原股东拉格代尔旅行零售香港有限公司不放弃优先购买权。3.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递交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有: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备查文件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新闻出版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东湖路7号F座二楼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35.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5.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世纪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4.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4.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4.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从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7.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标的公司原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和章程的约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符合外商投资企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除有法律法规规定外,标的公司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受让资格不受上述“受让方资格条件”的限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6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虞航美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众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张蕙兰
受托机构电话 021-32097619、1861659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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