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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网通讯网络有限公司34.344%股权

时间:2018-06-20 00:00:00  来源:  作者:
中网通讯网络有限公司34.344%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8SH1000165 转让底价 834.5965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06-20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8-07-17
标的所在地区 北京 标的所属行业 信息技术服务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交运(集团)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网通讯网络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毛纺路11号院2幢2层6号
法定代表人 万平国
成立时间 1999-08-13
注册资本 229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08717740065T
经营范围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软件开发;租赁计算机、通讯设备;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
职工人数 6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万平国 34.344%
2 上海交运(集团)公司 34.344%
3 中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1.312%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312.490076
营业利润(万元) 175.217903 净利润(万元) 181.354001
资产总计(万元) 3575.519120 负债总计(万元) 843.555302
所有者权益(万元) 2731.963818 审计机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79.741215
营业利润(万元) 4.569183 净利润(万元) 16.986282
资产总计(万元) 3312.017171 负债总计(万元) 761.407354
所有者权益(万元) 2550.609817 审计机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8-04-30 营业收入(万元) 0.283019
营业利润(万元) 20.734568 净利润(万元) 27.644015
资产总计(万元) 3668.187640 负债总计(万元) 1275.353194
所有者权益(万元) 2392.834446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交运(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8-06-07
评估基准日 2017-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律师事务所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3267.805464 3294.281624
固定资产 3.876472 24.207500
其它资产 420.670890 434.320393
资产总计 3692.352826 3752.809517
流动负债 553.466005 529.680932
长期负债 793.020000 793.020000
负债总计 1346.486005 1322.700932
净资产 2345.866821 2430.108585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834.596492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中网通讯网络有限公司于2012年承接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高性能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产业化项目,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国家补助资金800万元,尚需企业自筹投入资金2200万元。目前项目进展缓慢,国家划入资金在专项应付款科目反映。
2.根据中网通讯网络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标的企业三方股东对标的企业2017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164,297.42元实施分配。
3.本项目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本项目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标的公司其他股东,被视为其放弃受让、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企业账面净值3,244.46元的固定资产-电子设备因系涉密设备,研发项目结束后被被国际信息战略研究中心收缴并管理,已不属企业资产,审计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故本次评估为零。
2.其他详见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交运(集团)公司
注册地(住所) 恒丰路258号二楼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34.344%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4.344%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交运(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交运(集团)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具体为: 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具体为: 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5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标的产权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根据中网通讯网络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标的企业三方股东对标的企业2017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164,297.42元实施分配。
除上述因素外,在交易基准日至工商变更完成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受让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6.意向受让方需同时受让上海交运(集团)公司所持的中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0%股权和中网通讯网络有限公司34.344%股权。

7.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知悉标的股权及标的公司的全部情况且无异议,充分了解其作为意向受让方所应履行的全部义务,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不得采用委托、信托、隐名委托等方式申请受让。

5.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5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股权交易一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陈力潇(股权一部)
联系电话 62657272-319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交运(集团)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丁佳雯
受托机构电话 021-63172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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