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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芯豪微电子有限公司31.57%股权

时间:2018-06-15 00:00:00  来源:  作者:
上海芯豪微电子有限公司31.57%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8SH1000153 转让底价 182.00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06-15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8-07-13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誉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芯豪微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赤峰路65号701室
法定代表人 林正浩
成立时间 2002-06-18
注册资本 5765.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10000740278227U
经营范围 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和系统芯片及软件的设计,销售自产产品,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4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林正浩(LIN Kenneth Cheng Hao) 63.14%
2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9.54%
3 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8.67%
4 上海市工业区开发总公司(有限) 8.67%
5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69%
6 聂平海(Nieh Ping High Michael) 3.78%
7 姚天琨(Yao Tien-Kun) 1.51%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282.337865 净利润(万元) -283.366327
资产总计(万元) 563.232799 负债总计(万元) 668.698877
所有者权益(万元) -105.466078 审计机构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277.355192 净利润(万元) -277.355192
资产总计(万元) 514.540788 负债总计(万元) 336.640539
所有者权益(万元) 177.900249 审计机构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8-04-30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534.699635 净利润(万元) -534.699635
资产总计(万元) 571.051216 负债总计(万元) 1021.689360
所有者权益(万元) -450.638144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教育部
核准(备案)日期 2018-04-18
评估基准日 2017-07-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上海众律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110.406392 110.406392
固定资产 443.191591 1124.230300
无形资产 0.000000 167.102000
资产总计 553.597983 1401.738692
流动负债 668.740946 668.740946
长期负债 162.116593 162.116593
负债总计 830.857539 830.857539
净资产 -277.259556 570.88115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80.22718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本项目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标的公司其他股东,被视为其放弃受让、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2、本项目“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指交易双方盖章、签字之日。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截至评估基准日,银行借款科目共有2笔借款,担保、抵押情况如下: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借款为由自有房产抵押等方式,取得2笔合计190万元借款。贷款期限分别是:2016.11.17至2019.11.16、2016.12.21至2019.11.16,贷款年利率均为6.6975%。
2.基准日时,被评估单位共有9项专利处于失效状态,具体如下表:
序号	专利类型	申请号	发明名称	申请日	公开号	公开日	法律状态
1	发明公开	CN200710041896.8	芯片嵌入式防非法使用的装置和方法	20070612	CN101324910	20081217	失效-视为撤回
2	发明公开	CN200810203777.2	针对多核/众核处理器程序分割的后编译系统	20081128	CN101751280A	20100623	失效-视为撤回
3	发明公开	CN200810203778.7	基于单一指令集微处理器运算单元的可配置多核/众核系统	20081128	CN101751373A	20100623	失效-驳回
4	发明公开	CN200910044937.8	一种共用基底集成电路测试方法、装置和系统	20090103	CN101770967A	20100707	失效-视为撤回
5	发明公开	CN201010022606.7	一种可配置处理器	20100108	CN102122275A	20110713	失效-视为撤回
6	发明公开	CN201010105415.7	一种自动实时调整系统时钟频率的方法和装置	20100202	CN101853066A	20101006	失效-视为撤回
7	发明公开	CN201310737869.X	一种指令集转换系统和方法	20131224	CN104679480A	20150603	失效-视为撤回
8	发明公开	CN201310755250.1	一种指令处理系统及方法	20131231	CN103984637A	20140813	失效-视为撤回
9	发明公开	CN201410048036.7	一种缓存系统和方法	20140129	CN104731718A	20150624	失效-视为撤回
本次评估对于该9项失效专利和其他处于申请批复阶段,未能提供有效权属证明的专利均不纳入评估范围。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春晓路350号创业中心楼318室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8.67%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8.67%
转让方名称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春晓路289号1201室B单元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4.6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69%
转让方名称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栖山路33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9.54%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9.54%
转让方名称 上海市工业区开发总公司(有限)
注册地(住所) 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科技园莘砖公路258号44幢313室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8.67%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8.67%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总经理办公会议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同济大学
批准单位名称 同济大学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具体为: 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为54.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现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含前期已支付的保证金)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在交易凭证出具后的3个工作日内经转让方申请由交易机构将全部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自交易基准日至标的公司新营业执照登记日期间,与产权交易标的相关的盈利或亏损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外企业法人、境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主体。

5.老股东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4.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六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倪佳(央企六部)
联系电话 62657272*242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誉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张志蓓
受托机构电话 1304461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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