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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盛莲置业有限公司25%股权

时间:2018-06-11 00:00:00  来源:  作者:
上海盛莲置业有限公司25%股权
项目编号 Q318SH1014814 转让底价 6343.67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06-11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8-07-09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宝山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盛莲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双城路803弄11号1602B-177室
法定代表人 朱卫杰
成立时间 2003-03-11
注册资本 30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其它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未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10113747645114L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室内外装璜服务;建材、装潢材料批发零售、代购代销。【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住联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75%
2 上海同建实业公司 2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408.309583 净利润(万元) -408.309583
资产总计(万元) 17850.654963 负债总计(万元) 7897.447215
所有者权益(万元) 9953.207748 审计机构 上海安倍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501.645776 净利润(万元) 501.645776
资产总计(万元) 16727.794866 负债总计(万元) 6366.277535
所有者权益(万元) 10361.517331 审计机构 上海安倍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8-05-31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0.041589 净利润(万元) 0.041589
资产总计(万元) 9595.740649 负债总计(万元) 8459.169680
所有者权益(万元) 1136.570969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信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宝山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8-05-08
评估基准日 2017-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安倍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致真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2667.660000 2667.660000
其它资产 10329.910000 26038.160000
资产总计 12997.570000 28705.820000
流动负债 3331.170000 3331.170000
负债总计 3331.170000 3331.170000
净资产 9666.400000 25374.65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343.6625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2、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挂牌期间向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竞价保证金。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均视为放弃受让、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详见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截止至评估基准日,上海宝莲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房产,沪房地宝字(2008)第013922号,共计建筑面积为20754.16平方米及相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已抵押给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迈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文昌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抵押期限为2015年9月1日至2018年9月1日,至评估基准日尚未注销。
2、根据上海同建实业公司与上海宝莲房地产有限公司协商以及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街道的批准,上海宝莲房地产有限公司暂时计提(南块已售部分)8000.00万土地增值税,本次应交税费的评估中以协商的8000.00万土地增值税确认为评估值,最终以实际缴纳为准。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同建实业公司
注册地(住所) 宝山区双城路803弄8号1501室。
经济类型 集体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集体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25.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5.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本次产权交易价款总额的30%(含意向金)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其余价款应在交易合同签署后一年内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首次付款日至分期付款日期间的利息。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具体为: 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现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1903.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分期支付。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本次产权交易价款总额的 30%(含意向金)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其余价款应在交易合同签署后一年内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首次付款日至分期付款日期间的利息。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易完成日止,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6.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联合方式举牌受让。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903.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股权交易一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张杰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181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宝山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沈水金
受托机构电话 56167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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