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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51.22%股权

时间:2018-06-08 00:00:00  来源:  作者:
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51.22%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8SH1000149 转让底价 70033.331368(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06-08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8-07-06
标的所在地区 甘肃 兰州市 标的所属行业 电力工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法定代表人 赵风波
成立时间 1995-12-28
注册资本 1305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620000624172476W
经营范围 电力、热力(水气热)生产、销售;电力、热力设备运行维护、检修、监理;电力输配、购销、售电业务;电力相关副产品开发、经营;与上述经营内容相关的项目投资、管理咨询、技术服务等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职工人数 892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表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51.22%
2 China U.S. Power Partners I, Limited 30.73%
3 甘肃电投陇能股份有限公司 18.0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7 营业收入(万元) 50589.469341
营业利润(万元) -29860.673248 净利润(万元) -29737.285780
资产总计(万元) 228292.810347 负债总计(万元) 154219.949925
所有者权益(万元) 74072.860422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79613.748640
营业利润(万元) -24580.678241 净利润(万元) -24470.250839
资产总计(万元) 241843.455206 负债总计(万元) 138033.309004
所有者权益(万元) 103810.146202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8-04-30 营业收入(万元) 25883.882570
营业利润(万元) -8536.061948 净利润(万元) -8445.272336
资产总计(万元) 238273.011484 负债总计(万元) 172645.423398
所有者权益(万元) 65627.588086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8-04-27
评估基准日 2017-08-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45225.870000 45225.870000
长期投资 0.000000 0.000000
固定资产 175828.700000 202900.090000
无形资产 11599.130000 29805.540000
土地使用权 9667.090000 27835.720000
其它资产 1686.980000 1686.980000
资产总计 237357.450000 287722.560000
流动负债 119214.840000 118309.000000
长期负债 36104.170000 32683.120000
负债总计 155319.010000 150992.120000
净资产 82038.440000 136730.44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70033.331368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根据转让方提供的标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股权转让通知函》《关于国投电力<股权转让通知函>的复函》,标的公司股东China U.S. Power Partners I, Limited未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根据转让方提供的标的公司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LD20170628049),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委托贷款合同》(合同编号WD20160314011),与国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合同》(合同编号HZ2015016、HZ2017013、HZ2018005),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商业汇票承兑协议》(合同编号PC20170626008),及标的公司《关于靖远二电关联方借款余额的确认函》,截至2018年5月31日,标的公司对转让方关联公司重大债务合计583,065,857元。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具体如下: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一)产权瑕疵事项
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评估基准日部分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主要是由于改扩建造成的未能及时办理房产证。对于未办理房产证的房产,被评估单位出具了相关证明,承诺未办证房产权属归其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
(三)截止评估基准日,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从国投融资租赁公司融资余额200000000.00元,从招银租赁有限公司融资余额为2249347.13元、从招银租赁融资余额5586811.19元,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公司融资余额146741959.71元,对于融资租赁方式采用售后回租方式,不涉及的被评估单位固定资产调账,除此之外,企业无担保、无抵押、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楼11层1108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51.22%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1.22%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具体为: 1、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企业与职工依法签署的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2、三年内职工薪酬不低于原劳动合同薪酬。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具体为: 根据转让方提供的标的公司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LD20170628049),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委托贷款合同》(合同编号WD20160314011),与国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合同》(合同编号HZ2015016、HZ2017013、HZ2018005),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商业汇票承兑协议》(合同编号PC20170626008),及标的公司《关于靖远二电关联方借款余额的确认函》,截至2018年5月31日,标的公司对转让方关联公司重大债务合计583,065,857元。按照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贷款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之前,受让方应置换转让方上述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即,受让方应按照合同约定金额代标的公司归还上述全部款项,暂时无法置换归还的商业承兑汇票,需向双方确认的第三方共管账户存入相应金额的100%保证金。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10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该立约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成为受让方的其他竞买人,支付的竞价保证金按规定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报价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中国产权报价网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如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拟行使优先购买权,必须进场行权,须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及受让资料,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原股东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在挂牌期间未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未进场行权的,均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及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10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二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董慧聪(YQ2)
联系电话 010-51915336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刘媛媛
受托机构电话 010-66579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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