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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亚联抗体医药有限公司25%股权

时间:2018-05-21 00:00:00  来源:  作者:
上海亚联抗体医药有限公司25%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8SH1000126 转让底价 337.50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05-21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8-06-15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医药工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誉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亚联抗体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899号6幢3层
法定代表人 陆斐
成立时间 2002-12-12
注册资本 96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美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100007456211276
经营范围 生物医药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自有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3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亚太生物有限公司 62.5%
2 上海张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2.5%
3 上海科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2.5%
4 上海浦东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2.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909.760128 净利润(万元) -909.760128
资产总计(万元) 1029.868674 负债总计(万元) 0.0093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1029.859374 审计机构 上海咏铭会计师事务所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19.010459 净利润(万元) -18.104319
资产总计(万元) 1939.628802 负债总计(万元) 0.0093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1939.619502 审计机构 上海咏铭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8-03-31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1.806790 净利润(万元) -1.806790
资产总计(万元) 1013.393434 负债总计(万元) -2.00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1015.393434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上咨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8-04-11
评估基准日 2017-09-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咏铭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977.724359 977.724359
固定资产 0.070000 0.112500
无形资产 0.000000 1.882500
资产总计 977.788359 979.719359
负债总计 0.000000 0.000000
净资产 977.788359 979.71935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44.92984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据评估报告所示,上海亚联抗体医药有限公司的办公场地上海祖冲之路899号6号楼3楼,系由陆斐提供使用。
据审计报告所示,1、2016年长期投资-股权投资大连亚维药业有限公司1,000万元,股权已被转让,实际收回投资成本100万元,其余900万元列入当年投资损失。
2、亚联公司董事会2018年1月25日决议同意处理其他应收款3年以上坏账损失402455.28元,建行美元户折人民币损失3,174.16元,固定资产盘亏损失净值9824.14元,无形资产补提摊销1元等共计营业外支出415,454,58元。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自由贸易试验区哈雷路998号4号楼104室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2.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2.5%
转让方名称 上海浦东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上丰路633号1幢2022室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2.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2.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浦东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1、首期付款为本次转让价格的30%(含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余款在产权交割凭证出具后3个月内付清。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1.25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该立约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第一、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第二、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第三、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首期付款为本次转让价格的30%(含保证金);受让方应在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余款在产权交割凭证出具后3个月内付清。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同时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6.自评估基准日起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止,期间标的公司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公司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财务状况;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1.25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4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股权交易一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陈力潇(股权一部)
联系电话 62657272-319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誉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张志蓓
受托机构电话 021-5107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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