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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智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766,668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2.4242%)

时间:2018-05-18 00:00:00  来源:  作者:
杭州智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766,668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2.4242%)
项目编号 G32018SH1000124 转让底价 6751.33384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05-18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8-06-14
标的所在地区 浙江 杭州市 标的所属行业 信息技术服务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产权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杭州智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荆长路768号6幢3楼
法定代表人 王增锹
成立时间 2009-12-14
注册资本 143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经营范围 服务:计算机视觉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商品分销,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批发:计算机软件,电子产品,通讯产品。(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30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王增锹 34.8065%
2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12.4242%
3 杭州浦瑞三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3832%
4 楼建伟 4.9441%
5 杭州远方长益有限公司 4.8951%
6 浙江领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8144%
7 徐一稼 3.4965%
8 华威平 3.4265%
9 罗军 3.4265%
10 上海诺联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0877%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23075.549880
营业利润(万元) 3933.039743 净利润(万元) 3976.078659
资产总计(万元) 41751.024515 负债总计(万元) 12021.937849
所有者权益(万元) 29729.086670 审计机构 北京天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16547.829406
营业利润(万元) 2434.781527 净利润(万元) 2885.716919
资产总计(万元) 30677.520654 负债总计(万元) 6289.606984
所有者权益(万元) 24387.913670 审计机构 北京天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8-03-31 营业收入(万元) 1517.531781
营业利润(万元) -691.313934 净利润(万元) -691.013934
资产总计(万元) 34717.236040 负债总计(万元) 5521.616118
所有者权益(万元) 29195.619922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7-09-22
评估基准日 2017-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天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35869.869359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 9318.307218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26551.562141 53837.29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688.852584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标的企业采用收益法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2、截止评估基准日,转让方持有标的企业5330万股股份,2017年11月,转让方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3553.3332万股股份,截止本次挂牌,上述股份已办理过户。
3、标的企业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公司。本次转让需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
4、本次转让完成后,交易双方需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另行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杭州智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有6项专利(其中3项已授权实用新型、3项已进入实审阶段的发明)是与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共有或共同申请。根据杭州智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情况说明,上述专利,杭州智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并没有投入使用,并约定未来年度各自享有使用上述专利带来的收益,相互之间不支付就上述专利使用而产生的相关费用。本次评估已考虑该事项对评估值的影响。
(2)杭州智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6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载权利人为杭州智诺视觉科技有限公司,系杭州智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尚未变更权利人。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对评估值的影响,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注意。
(3)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园区张衡路200号1号楼2楼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2.4242%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2.4242%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具体为: 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具体为: 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或竞价转让方式的,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将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原路径退还至意向受让方账户;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取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以协议转让方式完成全部款项的支付。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第一、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第二、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第三、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意向受让方必须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合格投资者。

5.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主体。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股权交易一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张杰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181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产权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黄庆
受托机构电话 021-58311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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