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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寰汇(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5%股权

时间:2018-05-18 00:00:00  来源:  作者:
中文寰汇(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5%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8SH1000051 转让底价 730.00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05-18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8-06-14
标的所在地区 江苏 南京市 标的所属行业 信息技术服务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国新资本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文寰汇(南京)文化发展公司
注册地(地址) 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凤山路60号
法定代表人 张忠灵
成立时间 2014-03-24
注册资本 215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201180940078949
经营范围 文化产业项目的投资及管理服务;高新科技项目的研发、推广及技术培训;文化艺术交流服务;经济信息咨询;展示展览服务;印刷设备及器材、职场、纸浆销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计算机设备及系统集成服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4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60%
2 周征宇 4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7 营业收入(万元) 9.490000
营业利润(万元) -798.970000 净利润(万元) -776.570000
资产总计(万元) 10074.510000 负债总计(万元) 9502.52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571.980000 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21.030000
营业利润(万元) -341.920000 净利润(万元) -272.650000
资产总计(万元) 8558.020000 负债总计(万元) 7209.46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1348.560000 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8-03-31 营业收入(万元) 0.460000
营业利润(万元) -261.670000 净利润(万元) -242.730000
资产总计(万元) 10005.670000 负债总计(万元) 9521.69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483.970000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8-05-15
评估基准日 2017-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1435.890000 1435.890000
长期投资 8460.770000 10497.450000
固定资产 17.760000 15.560000
无形资产 499.510000 332.380000
资产总计 10422.090000 12289.450000
流动负债 7248.800000 7248.800000
长期负债 2209.480000 2137.290000
负债总计 9458.280000 9386.090000
净资产 963.810000 2903.36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725.8400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四)被评估单位抵押担保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披露以及评估人员调查核实,江苏省信用担保公司为中文寰汇公司提供保证,由中文寰汇公司下属子公司南京仁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南京致汇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南京昆思源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房产抵押,有由子公司南京绮文博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土地抵押,向南京银行珠江分行借款2000万元,借款周期为一年。
中文寰汇公司用子公司南京德睿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明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晟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南京翰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南京逊唯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前子公司南京希杰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房产作为抵押,向南京银行珠江分行借款600万元,借款周期为两年。
中文寰汇公司用子公司南京贝尔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南京绮文博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千普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南京盖尔亚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房地作为抵押,向江苏华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截至评估基准日,借款余额为13,786,403.91元。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2号院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6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5.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具体为: 标的职工无国有身份,均为劳动合同制,不涉及职工安置。要求继续履行与现有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具体为: 标的企业继续存续持续发展,文化产业园区的投资和运营良好持续发展,按照规划要求完成园区二期,三期建设,拓展园区管理业务。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具体为: 标的企业债权债务在本次部分股权转让完成后由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19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该立约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成为受让方的其他竞买人,支付的竞价保证金按规定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报价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受让方同意在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帐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中国产权报价网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受让方自行办理工商变更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6.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隐托方式举牌。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19.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二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吴楠
联系电话 010-51918742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国新资本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王恺
受托机构电话 1336614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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