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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物资津蓟公司整体产权

时间:2018-04-28 00:00:00  来源:  作者:
中国电子物资津蓟公司整体产权
项目编号 G32017SH1000480-2 转让底价 30.00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04-28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8-05-28
标的所在地区 天津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中国电子物资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国电子物资津蓟公司
注册地(地址) 天津蓟县邦均镇东
法定代表人 危子成
成立时间 1987-10-15
注册资本 7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10310137-3
经营范围 各类物资的销售;机电产品、汽车(小轿车除外)、电工器材、电子产品、家用电器销售;电子材料、短线物资的联合开发利用(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职工人数 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电子物资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7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63.196600 净利润(万元) 340.988600
资产总计(万元) 2.257800 负债总计(万元) 113.6628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111.405000 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8-01-05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0.000000 净利润(万元) 0.000000
资产总计(万元) 19.457800 负债总计(万元) 130.8628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111.405000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8-02-01
评估基准日 2018-01-05
基准日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高润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19.460000 19.460000
资产总计 19.460000 19.460000
流动负债 130.860000 130.860000
负债总计 130.860000 130.860000
净资产 -111.400000 -111.40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11.4000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标的企业欠缴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113.6629万元。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说明》、《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
其他信息
(1)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18]第1-00052号】和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18)第004号】显示,评估基准日2018年1月5日标的企业资产总额19.46万元,负债总额130.86万元,净资产为-111.40万元。
(2)标的企业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于2002年停业至今,不存在人员安置事项。
(3)标的企业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常年检,但未办理三证合一。
(4)标的企业地税系统正常申报;国税已经注销,欠缴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113.6629万元。
(5)标的企业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016年度至今未完成年审,证书现暂留在天津市事业单位法人等级管理办公室。
(6)标的企业下属中国长城计算机进出口公司于1997年购得北京市崇文区东花市北里中区5号楼1-8、3-5、4-4三间地下室(京房权证崇国字第00223号),共计面积38.14平方米,已签署了《房屋转让协议》,并完成转让,相关房产的户名变更正在进行中,此次标的企业整体产权转让不涉及该项房产。鉴于该房产目前尚未完成户名变更,房产过户过程涉及的所有相关税费由房产受让方承担。
(7)标的企业下属中国长城计算机进出口公司尚有3起未终结的经济诉讼案件(详见《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说明》等备查文件)。
(8)标的企业下属中国长城计算机进出口公司有“其他货币资金”995,962.64 元,为职工的住房房改售房款存放于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基金和公共维修基金,根据现行政策规定此款项为受限资金。涉及上述住房基金和公共维修基金相关房屋的改造维修等全部相关事项由转让后的标的公司和受让方负责。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电子物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普惠北里12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具体为: 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及其下属中国长城计算机进出口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及其下属中国长城计算机进出口公司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即2018年5月28日前)提交受让申请,自行下载《竞价实施方案》(见附件),并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将《竞买文件》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规定递交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同时向转让方缴纳人民币100万元受让诚意金。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其已递交的受让诚意金将在受让方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之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已递交的受让诚意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受让诚意金账户信息:收款人:中国电子物资有限公司,收款账号:0200004609200103560,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公主坟支行。意向受让方未递交合格的受让材料、竞买文件,未按时缴纳受让诚意金的,自动失去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待资格审核通过后领取报价密码。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

3.意向受让方须同意:自2018年5月29日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当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半个工作日内(即2018年5月30日12:00前)将全部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缴纳诚意金的,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可扣除该竞买人的诚意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诚意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确定受让方后,未在当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②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未在当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半个工作日内(即2018年5月30日12:00前)将全部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的;(4)违反诚意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转让方无权、亦不会在国有产权交易的法律规定或交易所规则之外向意向受让方提供超出平等竞买的条件,意向受让方缴纳的受让诚意金并不意味意向受让方在转让标的产权交易过程中可能、应当或实际获得任何优于其他意向受让方的权利。

6.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认可并同意转让方披露的信息(竞价实施方案、交易合同等),该等信息为转让条件的一部分;(2)标的企业股权转让后,由受让方负责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的改制以及工商、税务等相关机构的恢复、更新、变更、补缴税款、接受行政处罚(如有)等全部相关手续及费用支付。受让方受让标的企业后需及时办理标的企业及其下属中国长城计算机进出口公司的改制和工商变更等相关事宜,完成标的企业出资人和法人代表工商变更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自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日算起),新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中国电子”、“电子物资”、“中电”、“长城”、“长城计算机”等字样,并且,标的企业不得以“中国电子”、“电子物资”、“中电”、“长城”、“长城计算机”等名义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意向受让方须提供在挂牌期间内由银行出具的不低于挂牌价的银行存款证明。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四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闵尚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32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中国电子物资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巩丽丽
受托机构电话 010-64362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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