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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20%股权及转让方对上海科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人民币1000万债权

时间:2018-04-27 00:00:00  来源:  作者:
上海科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20%股权及转让方对上海科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人民币1000万债权
项目编号 Q318SH1014806 转让底价 4600.00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04-27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8-05-25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地久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科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南翔镇科福路398号
法定代表人 章碧鸿
成立时间 1993-01-06
注册资本 1096.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非国有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经营范围 生产模具、塑胶件及化工轻工非标成套机电设备和零组件,汽车、机电产品及配件的销售,从事模具、橡塑制品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34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0%
2 上海职工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16335.664659
营业利润(万元) 3494.461790 净利润(万元) 3067.542616
资产总计(万元) 14189.843818 负债总计(万元) 9385.105931
所有者权益(万元) 4804.737887 审计机构 上海申威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企业)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15264.056040
营业利润(万元) 3528.569108 净利润(万元) 3331.479669
资产总计(万元) 13131.538093 负债总计(万元) 8339.063175
所有者权益(万元) 4792.474918 审计机构 上海申威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企业)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8-03-31 营业收入(万元) 3899.876876
营业利润(万元) 720.254727 净利润(万元) 612.216518
资产总计(万元) 12393.190225 负债总计(万元) 4313.837555
所有者权益(万元) 8079.352670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利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总工会资产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8-02-02
评估基准日 2017-09-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申威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企业)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9070.730000 0.000000
固定资产 2040.170000 0.000000
资产总计 11110.900000 业务无法提供
流动负债 4619.790000 0.000000
负债总计 4619.790000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6491.110000 17960.00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592.0000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包括对于标的企业及其资产现状的确认),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标的公司老股东不放弃本次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3、如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拟行使优先购买权,必须进场行权,须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及受让资料。若形成竞价,原股东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在挂牌期间未递交受让申请的,未进场行权的,均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4、本次转让标的为上海科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20%股权及转让方对上海科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人民币1000万元债权,挂牌总价为人民币4600万元,其中标的公司20%股权对应挂牌价格为人民币3600万元。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系标的公司20%股权价格的溢价。
5、本项目采用收益法评估。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标的公司应付股利中应该支付给转让方的股利,截至评估基准日为人民币1332.429729万元,标的公司已于2018年1月15日支付转让方332.429729万元,故截至2018年3月31日,标的公司应付转让方人民币1000万元股利。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由于无法获取行业及相关资产产权交易情况资料,缺乏对资产流动性的分析依据,故本次评估中没有考虑资产的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2)南翔镇科福路398号房产作为抵押物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借款600万元,借款到期日为2017年12月12日,借款年利率为5.0025%。
(3)本次评估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2项商标网上查询(没有取得相关商标证书复印件)。
(4)帕萨特轿车(沪A677T7),车辆行驶证登记:车主为曹达荣,根据提供的情况说明:车辆实际为公司所有,车辆牌照为曹达荣所有。
其他信息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职工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通北路540号老大楼205-9
经济类型 非国有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2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市总工会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首期价款(含交易保证金)为3600万元(如竞价需不低于标的成交价格30%),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含股权转让价款及债权转让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日内,受让方将余款支付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首次付款日至分期付款日期间的利息。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具体为: 受让方须同意标的公司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具体为: 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分期支付。首期价款(含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3600万元(如竞价需不低于标的成交价格30%),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含股权转让价款及债权);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受让方将余款支付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账号,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首次付款日至分期付款日期间的利息。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后,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支付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38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足额支付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标的,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承接。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时i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ii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iii未按约定的期限支付交易价款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时i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ii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iii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iv未按约定的期限支付交易价款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38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股权交易二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汤颖莹(股权二部)
联系电话 62657272-358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地久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盛来平
受托机构电话 021-6473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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