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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华信股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7.391%)

时间:2018-04-08 00:00:00  来源:  作者:
中泰华信股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7.391%)
项目编号 G32018SH1000099 转让底价 2240.00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04-08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8-05-04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东缘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泰华信股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灵山路1000弄16号3楼
法定代表人 高峰
成立时间 2015-06-05
注册资本 115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10000342032774K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2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鹏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6.087%
2 上海中科合臣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21.739%
3 上海逸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7.391%
4 上海靖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13.043%
5 上海领圣实业有限公司 8.696%
6 上海银河慧理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8.696%
7 昆山同森泰投资有限公司 4.348%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7 营业收入(万元) 299.581701
营业利润(万元) -394.965959 净利润(万元) -393.845291
资产总计(万元) 10612.946673 负债总计(万元) 73.008137
所有者权益(万元) 10539.938536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122.827245
营业利润(万元) -459.674480 净利润(万元) -459.674480
资产总计(万元) 11015.986430 负债总计(万元) 82.202603
所有者权益(万元) 10933.783827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8-01-31 营业收入(万元) 13.210090
营业利润(万元) -78.992725 净利润(万元) -78.992725
资产总计(万元) 10588.164407 负债总计(万元) 67.511911
所有者权益(万元) 10520.652496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8-02-06
评估基准日 2017-09-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4723.197969 4758.255634
固定资产 34.222210 35.534400
资产总计 10687.032769 12888.482120
流动负债 9.281086 9.281086
负债总计 9.281086 9.281086
净资产 10677.751683 12879.20103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239.821852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被评估单位办公场所系租赁使用,不纳入评估范围。
2)本次评估对于被评估单位投资设立的新三板价值投资基金1期和宜兴中瑾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考虑到投资比例较小,被投资单位未提供评估申报表,故仅对该公司的主要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分析评估后,以分析评估后的评估值加上其余资产负债的账面值作为被投资单位的评估值,乘以投资比例,确定被评估单位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评估值;根据被评估单位与新三板价值投资基金1期和宜兴中瑾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协议,被评估单位为普通合伙人,本次评估未考虑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之间享有的权益的差异对于评估结论的影响。
3)本次评佔对于被评估单位投资设立的新三板价值投资基金1期所对外投资的公司
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无锡创达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和按照最接近评估基准日的收盘价乘以持股比例进行评估。
4)本次评估对于被评估单位投资设立的新三板价值投资基金1期和宜兴中瑾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所对外投资的公司一一上海昂克文化传媟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森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联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七色光华(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考虑虑到新三板价值投资基金1期和宜兴中瑾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对各公司持股比例很小,无法对于被投资单位进行全面核实、分析和和评估,故评佔结果并未对两家公司和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差异进行个别调整,仅以各公司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的净利润乘以同行业新三板上市公司司平均均市盈率倍数进行评估。
5)本次评估对于中泰华信凤凰一号私募基金,采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SR2428中泰华信凤凰、1号私募基金委托资产资产估值表20170930”的估值结论乘以持股比例作为评估值。
其他信息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逸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浦东新区泥城镇新城路2号5幢1761室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7.39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7.39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具体为: 受让人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后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具体为: 受让人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7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67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四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倪佳(央企四部)
联系电话 62657272*242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东缘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王润泽
受托机构电话 1381621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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