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上海央企采集

上海幸福瑞贝德动力总成有限公司100%股权及上海幸福摩托车有限公司对上海幸福瑞贝德动力总成有限公司的部分债权

时间:2018-02-12 00:00:00  来源:  作者:
上海幸福瑞贝德动力总成有限公司100%股权及上海幸福摩托车有限公司对上海幸福瑞贝德动力总成有限公司的部分债权
项目编号 G32018SH1000037 挂牌价格 1255.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8-02-12 挂牌期满日期 2018-03-15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汽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幸福瑞贝德动力总成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塔山路1358号
法定代表人 杨怀景
成立时间 2007-02-26
注册资本 21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101147989056765
经营范围 再制造发动机、再制造变速箱、汽车配件、变速箱的生产,发动机缸体、缸盖的加工,机械设备、机电设备安装(除特种设备),钢结构建设工程专业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33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幸福摩托车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5519.076746
营业利润(万元) -4485.749142 净利润(万元) -4764.743834
资产总计(万元) 3458.843976 负债总计(万元) 5474.922679
所有者权益(万元) -2016.078703 审计机构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2664.099342
营业利润(万元) -696.927694 净利润(万元) -388.455017
资产总计(万元) 7819.371374 负债总计(万元) 5070.706243
所有者权益(万元) 2748.665131 审计机构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7-11-30 营业收入(万元) 3555.145117
营业利润(万元) -285.806469 净利润(万元) 1821.363930
资产总计(万元) 2165.997201 负债总计(万元) 1360.711974
所有者权益(万元) 805.285227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8-01-18
评估基准日 2017-11-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2085.140000 2100.220000
固定资产 95.990000 512.510000
资产总计 2181.130000 2612.730000
流动负债 2353.720000 2353.720000
长期负债 6.830000 6.830000
负债总计 2360.550000 2360.550000
净资产 -179.420000 252.18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52.1800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上海幸福摩托车有限公司对上海幸福瑞贝德动力总成有限公司的部分债权是指上海幸福摩托车有限公司的委托贷款1000万元,该项债权转让价格为1000万元;上海幸福瑞贝德动力总成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价格为255万元;若产生竞价,则债权金额为1000万元不变,竞价增值部分皆属上海幸福瑞贝德动力总成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所得。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标的公司账面短期借款1000.00万元,为自母公司上海幸福摩托车有限公司借入的委托借款。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被评估单位2017年剥离了再制造业务,现账面存货大部分为已剥离再制造业务中无法处置待报废的资产;由于经营场地被出租方收回,所有实物资产包括存货及固定资产均面临搬迁问题。大部分存货及部分设备需就地报废处理。评估时报废资产按报废可回收净残值评估,搬迁设备未考虑基础费、安装费。
(2)被评估单位账面短期借款1000.00万元,为自母公司上海幸福摩托车有限公司借入的委托借款。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幸福摩托车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宝山区同济路998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具体为: 受让方需同意标的企业依据经标的企业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的要求妥善安置职工。具体详见《上海幸福瑞贝德动力总成有限公司合同制员工安置方案》。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具体为: 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76.5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①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②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a)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转让方同意的除外)。
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a)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b)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c)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本次股权及相关债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6.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易完成日止,标的公司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支付能力,举牌时需提供不低于挂牌底价的银行存款资信证明(若由多家银行出具的多个账户银行存款证明,须出具同一时点的存款证明)。

4.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主体,联合受让主体拟受让股权比例最高的一方应当完全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且联合体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受让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责任及相互间的连带责任。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76.5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股权交易二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房逸宁
联系电话 62657272-2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汽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葛飞
受托机构电话 021-63268799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