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信息港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7.22%)
项目编号 |
G32019SH1000384 |
转让底价 |
481.647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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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19-11-29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19-12-26 |
标的所在地区 |
浙江 宁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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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属行业 |
信息技术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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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新工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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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名称 |
宁波信息港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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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38号 |
法定代表人 |
袁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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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1997-06-17 |
注册资本 |
2770.000000(万元) |
货币类型 |
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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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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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
中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302002541082490 |
经营范围 |
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投资、监理、资产经营;计算机软件的研发、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经济信息课题调 研分析;互联网技术服务及数据信息处理。 |
职工人数 |
10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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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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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表示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宁波市经纪信息研究中心(宁波市信用中心) |
77.22% |
2 |
宁波市广播电视集团 |
14.73% |
3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7.22% |
4 |
宁波中经数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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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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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审计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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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2018 |
营业收入(万元) |
95.631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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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万元) |
330.513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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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万元) |
315.597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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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万元) |
5035.969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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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万元) |
289.941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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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万元) |
4746.027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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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宁波世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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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2017 |
营业收入(万元) |
212.398196
|
营业利润(万元) |
66.930726
|
净利润(万元) |
34.557428
|
资产总计(万元) |
4738.435224
|
负债总计(万元) |
308.004618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4430.4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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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宁波世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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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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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
2019-10-31 |
营业收入(万元) |
40.679612
|
营业利润(万元) |
60.211405
|
净利润(万元) |
61.653405
|
资产总计(万元) |
4947.699325
|
负债总计(万元) |
274.425399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4673.27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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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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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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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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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
201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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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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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审计机构 |
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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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
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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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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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流动资产 |
3585.560000
|
3585.560000
|
长期投资 |
300.000000
|
1043.7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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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
194.360000
|
890.5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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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
0.000000
|
0.000000
|
土地使用权 |
0.000000
|
0.000000
|
其它资产 |
955.460000
|
1305.110000
|
资产总计 |
5035.380000
|
6824.990000
|
流动负债 |
293.980000
|
153.970000
|
长期负债 |
0.000000
|
0.000000
|
负债总计 |
293.980000
|
153.9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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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
4741.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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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71.0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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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481.647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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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 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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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公司老股东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2.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1)根据标的企业投资的宁波网通信港发展有限公司2008年12月8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宁波成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放弃持有宁波网通信息港发展有限公司28.68%的股权,股东会同意放弃对宁波成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成功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1130万元债权及相关利息。因放弃该债权可能造成标的企业损失,股东会决定将宁波网通信息港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宁波市江东区彩虹南路16号(7-18)、(7-16)室,面积为487.06平方米的办公房以买卖合同形式过户给标的企业,以上房产开票金额1,400,154.97元,入账其他应付款。根据股东会决议,标的企业不再支付买卖合同项下的房款,本次按零确认评估值。
(2)2010年2月4日宁波网通信息港发展有限公司将位于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298号(4-3)、(4-4)、(4-30)室,面积为303.34平方米的办公房以买卖合同形式过户给标的企业,合同约定价1,100.000.00元,入账其他应付款。由于宁波网通信息港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中,无法进行函证,故按账面原值确认评估值。
(3)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由于年代久远,相关工作人员变更频繁,账面原值组成已无法查证。
(4)标的企业有应收账款105,046.00元,预付账款102,360.00元,均已挂账10年以上,其他应收款40,184.68元,已挂账5年以上,由于账龄较久,无法函证,无款项收不回来的确实证据,本次按账面原值确认评估值。
(5)标的企业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对应的客户中,北京泰克集成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上海唯辰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奥林岛电子科学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科普计算机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均已吊销,宁波网通信港发展有限公司处于破产清算中。
(6)截至评估报告出具日,评估范围内的电子设备报废26 项,账面价值13,659.85元,具体详见资产评估明细表。对于已经报废的电子设备,本次评估按零确认评估值。
(7)截至评估报告出具日,评估范围内的2辆车辆已处置,账面价值41,401.95元,具体详见资产评估明细表。对于已经处置的车辆,本次评估按车辆的实际处置价确定评估值。
(8)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宁波中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部分外购软件已售出,但企业未做相应的账面处理,本次对已出售但账面仍存在的无形资产按零确认评估值。
(9)截至评估基准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宁波网通信港发展有限公司,由于被投资单位破产清算中,企业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根据《宁波网通信息港发展有限公司清算报告》,截至清算基准日2010年11月1日, 宁波网通信港发展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负数, 故本次按零确认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宁波网通信港发展有限公司的评估值。
(10)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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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
无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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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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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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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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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比例 |
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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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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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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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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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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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
否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
否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
否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产权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44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认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本项目的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本项目涉及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现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在征集到受让方后,无法正常推进本次交易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③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③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④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未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交易价款以货币资金的形式汇入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的。
(4)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信息披露的所有内容及其所涉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且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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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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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44.0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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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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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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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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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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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业务部门 |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二部 |
业务经办人 |
吴楠 |
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 |
010-51918742;13942637399 |
业务负责人 |
黄昕宇 |
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
18600347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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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机构 |
受托机构名称 |
上海新工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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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机构联系人 |
金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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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机构电话 |
010-68396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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