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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镇远中峡水文实验电厂40%产权

时间:2017-12-29 00:00:00  来源:  作者:
贵州省镇远中峡水文实验电厂40%产权
项目编号 G32017SH1000592 挂牌价格 387.776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12-29 挂牌期满日期 2018-01-26
标的所在地区 贵州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标的所属行业 电力供应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贵州省镇远中峡水文实验电厂
注册地(地址)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镇远县舞阳镇大菜园水文站
法定代表人 刘宗义
成立时间 1997-07-15
注册资本 5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企业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522625216011630E
经营范围 水力发电水面管理、养殖业、种植业
职工人数 2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表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贵州省水文水资源局 60%
2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凯里镇远供电局 4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137.767925
营业利润(万元) 2.616474 净利润(万元) 10.026505
资产总计(万元) 1047.260448 负债总计(万元) 673.421507
所有者权益(万元) 373.838941 审计机构 贵州致远兴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7-11-30 营业收入(万元) 123.617471
营业利润(万元) -11.441693 净利润(万元) 3.435103
资产总计(万元) 1015.152854 负债总计(万元) 637.713813
所有者权益(万元) 377.439041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贵州正方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7-12-19
评估基准日 2016-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贵州致远兴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贵州兄弟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243.480000 243.480000
固定资产 763.870000 972.420000
无形资产 14.620000 27.430000
其它资产 25.290000 0.000000
资产总计 1047.260000 1243.330000
流动负债 273.890000 273.890000
长期负债 399.530000 0.000000
负债总计 673.420000 273.890000
净资产 373.840000 969.44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87.7760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2、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3、标的企业现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本次产权转让后办理工商变更时,如涉及需同时办理企业改制手续。
4、根据标的企业章程,标的企业40%产权持有人为镇远县地方电力公司,实际持有人为贵州电网有限公司凯里镇远供电局,公司章程未变更。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凯里镇远供电局
注册地(住所)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镇远舞阳镇共和街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具体为: 股权转让完成后,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8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具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①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②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③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5.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境内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不得采用委托、信托等方式申请受让。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8.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三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徐艳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15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郭女士
受托机构电话 18511889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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