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评估报告披露:除非特别说明,本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值以委托方对有关资产拥有完全的权利为基础,未考虑由于委托方尚未支付某些费用所形成的相关债务,我们假设资产受让方与该等负债无关。
由于存货账面成本与实物之间缺乏对应关系,本次评估调整为按清查核实确认的实物形态为对象予以列示。
存货中回购房源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简易起见,本次评估暂未重分类调整至投资性房地产科目。
由于被评估单位可以选择按照5%的简易计税方式计征增值税,故本次评估扣除销项税5%,附加税费忽略不计。
存货扣除项包括增值税、部分利润、部分管理费、部分销售费用等,为方便计算,我们简化了增值税税基;同理,亦简化投资性房地产税基;2期商铺005558号大产证内17452.01平方米建筑面积简化为全部按底层估测。
1、2期商办用房未投入实际使用,其房屋主体结构的退化小于非主体构件及外表因年久失修形成的自然损耗。为方便计算,房价中成新因素统一按主体结构状况为标准估测,而非主体构件及外表由于缺乏日常养护造成的非使用破损通过扣除整修费予以反映。
未交割房建筑面积由被评估企业委托西上海集团提供,如与房地部门发证面积或测绘机构实测面积有差异,应按实进行调整。
评估基准日前已拆除的轻钢厂房其房屋建筑物评估值计零、地价按待建工业用地标准计算。
无证房(维修车间、综合楼、门卫)等违章建筑,不分摊土地使用权。
违章建筑的建筑面积由被评估企业提供,如与测绘机构实测面积有差异,应按实进行调整。
应予费用化的存货账面值(青浦物业项目等)不予评估。
一期二期开发完成的基础设施(如场地、围护、大门、桥梁、护岸工程)、公建配套设施(如变配电)等不可售资产,其贡献已分配到可售资产中,不单独计价。
尚需完善的基础设施、公建配套设施其影响已在可售资产评估值中予以考虑。
因待建工业用地2幅无房屋建筑列作核算对象,本次评估将厂房工程的前期及专业费计入地价并加计相应利润;简易起见,临时场地、道路、围墙、大门、绿化等专用临时设施建造费用一并计入地价。
带征土地使用权及相关道路、绿化无偿移交市政部门,不计评估值。
未完工程合并扣除,未计入房价。
整修费合并扣除,未计入房价。
本次评估未考虑不动产出售相关税费。
长期投资—飞扬公司因注销并进入清算程序,且评估基准日净资产29,956,016.95元(引自2017年4月飞扬公司资产负债表)与实收资本30,000,000.00元接近,故未打开评估,仅以账面价值列示,待清算全部结束后按实调整。评估人员预判收回投资不大于2550万元。
本报告授权评估人员负责解释,引用审计结论的除外。
至评估报告提出之日,除上述事项外,评估人员在本项目的评估过程中没有发现,且资产占有方也没有提供有关可能影响评估结论并需要明确揭示的特别事项情况。
审计报告披露: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贵公司在2017年1-4月发生净亏损25,054,508.18元。截至2017年4月30日,贵公司的净资产为-601,042,637.09元。这一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此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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