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上海央企采集

浙江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0.8%股权

时间:2017-12-06 00:00:00  来源:  作者:
浙江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0.8%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SH1000548 挂牌价格 2000.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12-06 挂牌期满日期 2018-01-03
标的所在地区 浙江 嘉兴市 标的所属行业 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产权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浙江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桐乡经济开发区庆丰南路999号206室
法定代表人 王文学
成立时间 2014-10-16
注册资本 62579.37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经营范围 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及相关的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新能源汽车的工业设计。
职工人数 435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拉萨知行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53.35%
2 桐乡众合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46%
3 上海哲奥实业有限公司 6.39%
4 广州市鸿祚投资有限公司 4.8%
5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28%
6 方运舟 3.2%
7 浙江浙华投资有限公司 3.2%
8 安阳哲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
9 张海霞 2%
10 河南中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0.000000 净利润(万元) 0.000000
资产总计(万元) 33582.265056 负债总计(万元) 5082.265056
所有者权益(万元) 28500.000000 审计机构 嘉兴求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0.000000 净利润(万元) 0.000000
资产总计(万元) 7636.580859 负债总计(万元) 1721.580859
所有者权益(万元) 5915.000000 审计机构 嘉兴求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7-10-31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9140.305742 净利润(万元) -9086.365742
资产总计(万元) 148014.987141 负债总计(万元) -822.947147
所有者权益(万元) 148837.934288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桐乡市方联资产评估事务所
核准(备案)机构 嘉兴市财政局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处
核准(备案)日期 2017-11-17
评估基准日 2017-09-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浙江方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凌云永然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14782.600812 16070.150731
长期投资 100.000000 100.000000
固定资产 841.779066 901.449500
无形资产 7710.484900 13320.305209
其它资产 9735.728475 9773.775805
资产总计 45672.229215 53826.641732
流动负债 12197.491876 14685.333664
负债总计 12197.491876 14685.333664
净资产 33474.737339 39141.30806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13.130465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根据公司提供的被投资单位的章程反映,公司共投资安阳力众新能源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桐乡合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观卓汽车技术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其中投资安阳力众新能源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0万元,占该中心认缴出资额的0.5%,公司已于2017年7月13日认缴出资款,本次评估按其投资成本作为评估值。其余两家企业至评估基准日实际尚未投资,故未作评估。明细见评估报告
2、公司无形资产中有股东投入的知识产权——NEV-OLMS新能源汽车在线监控系统,该项无形资产在原始投资时经北京兴华昊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兴华昊正评报字【2015】第1022号)评估报告评估,评估价值50,333,200.00元,股东作价50,000,000.00元投入公司,并入无形资产——知识产权——NEV-OLMS新能源汽车在线监控系统科目,按10年摊销,评估基准日账面摊余价值37,916,666.61元,本次评估按账面摊余价值作为评估值。
3、公司账面资产中有研发支出97,357,284.75元,系公司成立以来的各种研发支出,经评估调查核实,公司自成立以来研发活动已取得的各种专利共30项,其中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21项,外观设计专利8项,明细见评估报告。由于公司尚未投产经营,各种专利所能带来的收益无法预测,本次评估按账面研发支出作为公司自行开发的各项专利的评估价值。
4、2017年7月19日,上海哲奥实业有限公司将投资于公司的4000万元投资款进行质押,质权人:拉萨知行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质押登记编号:桐[2017]027号。
5、评估基准日后事项:
(1)根据公司2017年9月25日股东会决议、章程及股权转让协议规定,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公司中的4.82%的股权计出资额2000万元、西藏奥桀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的公司中的4.82%的股权计出资额2000万元、五莲福佳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将持有的公司中的9.64%的股权计出资额4000万元,合计8000万元转让给方运舟,转让后方运舟认缴出资额为1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36.14%。公司于2017年10月9日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2)根据公司2017年10月10日股东会决议、修改后的章程及股权转让协议规定,方运舟将持有的公司中的31.33%的股权计出资额13000万元,转让给拉萨知行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后,拉萨知行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1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1.33%;方运舟以货币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81%。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3)根据公司2017年10月29日股东会决议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691.67万元,由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增资后,注册资本为42191.67万元,各股东投资比例为:桐乡众合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出资10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4.41%;上海哲奥实业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48%;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及知识产权出资2691.6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38%;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以货币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74%;河南中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1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96%;广州市鸿祚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11%;江阴市新昶虹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1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84%;张海霞以货币出资1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96%;方运舟以货币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74%;安阳哲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6%;拉萨知行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1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30.82%。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4)根据公司2017年10月30日股东会决议及股权转让协议规定,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将持有的公司中的4.74%的股权计出资额2000万元,转让给浙江浙华投资有限公司。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5)根据公司2017年10月31日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0387.70万元,由拉萨知行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增资后,注册资本为62579.37万元,各股东投资比例为:桐乡众合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出资10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46%;上海哲奥实业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39%;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及知识产权出资2691.6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28%;浙江浙华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20%;河南中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1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0%;广州市鸿祚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80%;江阴市新昶虹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1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92%;张海霞以货币出资1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0%;方运舟以货币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20%;安阳哲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40%;拉萨知行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33387.70万元,占注册资本53.35%。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6)根据公司2017年10月31日董事会决议,变更公司董事长,由方运舟变更为王文学。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6、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浙江浙华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705号8F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3.2%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0.8%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嘉兴市财政局
批准单位名称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具体为: 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具体为: 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第一、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第二、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第三、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6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股权交易二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朱寅博
联系电话 62657272-127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产权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黄庆
受托机构电话 021-58311378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