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上海央企采集

上海轨道交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股权

时间:2017-12-05 00:00:00  来源:  作者:
上海轨道交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SH1000455 挂牌价格 430.524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12-05 挂牌期满日期 2018-01-02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誉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轨道交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曹安路5128号1054室
法定代表人 韩斌
成立时间 2014-03-25
注册资本 50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10114093853175W
经营范围 从事轨道交通检测技术、机械设备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轨道交通检测仪器及设备的销售,轨道交通安全评价、咨询,轨道交通产品测试、检验、检测(限制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认证服务,材料质量检测服务,公共安全防范技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专业施工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8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 40%
2 浙江浙大列车智能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35%
3 大连惠腾科技有限公司 15%
4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1144.199900
营业利润(万元) 28.384900 净利润(万元) 34.484900
资产总计(万元) 10924.246500 负债总计(万元) 10056.4994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867.747100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189.844700
营业利润(万元) -142.704500 净利润(万元) -142.704500
资产总计(万元) 6924.742500 负债总计(万元) 6091.4803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833.262200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7-10-31 营业收入(万元) 915.688700
营业利润(万元) -507.607300 净利润(万元) -507.607300
资产总计(万元) 8946.713000 负债总计(万元) 8621.3565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325.356500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教育部
核准(备案)日期 2017-09-22
评估基准日 2016-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9807.730000 0.000000
固定资产 1043.150000 0.000000
无形资产 45.160000 0.000000
其它资产 28.210000 0.000000
资产总计 10924.250000 业务无法提供
流动负债 3149.420000 0.000000
长期负债 6907.080000 0.000000
负债总计 10056.500000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867.750000 2152.62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30.5240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评估选取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的最终结论。
2、本项目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本项目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标的公司其他股东,被视为其放弃受让、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被评估单位存在以下国家相关部门补助的科研项目,形成相应的递延收益事项:
科研项目名称:城 轨 交 通 互 操 作 综 合 检 测 评 估 一 体 化 平 台与示范。项目委托单位:科学技术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与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递延收益到账金额:其中科学技术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资金85,840,000.00元,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配套资金5,655,000.00 元 ,合计:91,495,000.00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本单位使用19,750,976.68元,二级单位使用8,795,000.00元,总计28,545,976.68元。项目验收情况:未验收。基准日相关项目企业账务情况:结转递延收益66,825,000.00,确认结转二级单位专项应付款24,670,000.00元,其中已付二级单位8,795,000.00元,账面专项应付款余额15,875,000.00元。
科研项目名称:城轨交通检测认证发展与创新体系研究。项目委托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递延收益到账金额: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450,000.00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32,644.00元。项目验收情况:未验收。基准日相关项目企业账务情况:结转递延收益450,000.00元。
科研项目名称:城轨交通列车动态安全检测与评估。项目委托单位: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与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递延收益到账金额:其中,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700,000.00 元,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95800元,合计:795,800.00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3,470,546.63元。项目验收情况:未验收。基准日相关项目企业账务情况:结转递延收益795,800.00元。
科研项目名称:轨道交通装备节能检测检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委托单位: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递延收益到账金额: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1,000,000.00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583,159.29元。项目验收情况:未验收。基准日相关项目企业账务情况:结转递延收益1,000,000.00元。

总计: 递延收益到账金额:93,740,800.00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32,632,326.60元。基准日相关项目企业账务情况:结转递延收益69,070,800.00元,结转二级单位专项应付款24,670,000.00,其中已付二级单位8,795,000.00,专项应付款账面余额15,875,000.00元。
2、长期股权投资:对上海基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投资,投资日期为2014年7月29日,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全部由被评估单位认缴,但至评估基准日尚未出资,亦未经营。
3、分公司资产:对上海轨道交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自贸试验区分公司投资,投资日期为2014年7月17日,至评估基准日,尚未对分公司投资,该公司亦无任何资产和业务。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同济大学
批准单位名称 同济大学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具体为: 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公司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为129.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现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含前期已支付的保证金)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在交易凭证出具后的3个工作日内经转让方申请由交易所将全部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接受本项目标的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29.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六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倪佳(央企六部)
联系电话 62657272*242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誉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张志蓓
受托机构电话 13044611185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