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一、评估基准日,苏州同冠微电子有限公司上述主要房屋及坐落土地取得了《不动产权证》,其登记状况如下表:
证号 苏(2016)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0032506号
权利人 苏州同冠微电子有限公司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坐落 杨舍镇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丰东路3号
不动产单元号 320582006080GB00033F00010001
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权利性质 出让/工业用房
用途 工业用地/工业
面积 宗地面积33333.30m2/房屋建筑面积:32993.55m2
使用期限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3年02月28日至2063年02月27日止
权利其他状况 项目名称:杨舍镇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丰东路3号1幢,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层数:6,建筑面积:6352.66m2
项目名称:杨舍镇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丰东路3号2幢,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层数:5,建筑面积:4194.29m2
项目名称:杨舍镇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丰东路3号3幢,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层数:3,建筑面积:17954.24m2
项目名称:杨舍镇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丰东路3号4幢,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层数:2,建筑面积
4492.36m2
附记 登记时间:2016年11月01日
二、截止评估基准日,对于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建筑物,被评估单位已出具权属证明,承诺房屋权属为其所有,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建筑物如具体情况下:
序号 建筑物名称 结构 建成年月 计量单位 建筑面积 账面价值(元)
原值 净值
1 6幢氢气站 框架 2016/10/28 m2 292.75 498,738.00 498,738.00
2 7幢化学品库 框架 2016/10/28 m2 132.13 485,613.31 485,613.31
3 8幢门卫 框架 2016/10/28 m2 83.50 393,740.52 393,740.52
4 9幢化学品库 框架 2016/10/28 m2 192.74 682,483.57 682,483.57
5 11幢资源回收站 框架 2016/10/28 m2 180.04 354,366.47 354,366.47
6 12幢氮氧纯化间 框架 2016/10/28 m2 82.11 249,369.00 249,369.00
三、苏州同冠微电子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借款80,000,000.00元用于低功耗半导体功率器件生产线项目。该笔借款由苏州同冠微电子有限公司提供项目土地【苏(2016)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0032506号】抵押担保、由张家港骏马涤纶制品有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张家港市骏马钢帘线有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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