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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集黔矿产冶炼有限公司58.54%股权

时间:2017-11-29 00:00:00  来源:  作者:
贵州集黔矿产冶炼有限公司58.54%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SH1000523 挂牌价格 0.0001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11-29 挂牌期满日期 2017-12-26
标的所在地区 贵州 贵阳市 标的所属行业 煤炭工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中铝保险经纪(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贵州集黔矿产冶炼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铝兴南路1号(贵州铝厂培训办公楼2楼)
法定代表人 黄鸿
成立时间 1990-06-08
注册资本 10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520000622201835E
经营范围 生产原煤(有许可生产的分支机构生产、不含开采);煤炭批发经营;销售:洗精煤、焦煤、煤化工原料、锌、锰、铝矿产品;钢材及有色金属贸易;装潢服务(涉及国家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凭相应证明经营)。
职工人数 26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贵州铝厂 58.54%
2 六盘水市钟山区煤炭工业公司 41.46%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527.860176
营业利润(万元) -267.520415 净利润(万元) -267.520415
资产总计(万元) 1892.926179 负债总计(万元) 2092.971347
所有者权益(万元) -200.045168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7-10-31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222.147965 净利润(万元) -222.147965
资产总计(万元) 1467.805783 负债总计(万元) 1889.998916
所有者权益(万元) -422.193133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重庆融矿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铝业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7-11-22
评估基准日 2017-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贵州民族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577.820000 575.360000
固定资产 941.750000 849.230000
无形资产 11.420000 109.830000
资产总计 1550.590000 1554.020000
流动负债 1915.010000 1915.010000
负债总计 1915.010000 1915.010000
净资产 -364.420000 -360.99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11.323546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①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均为自建,未办理《房地产证》,具体内容详见评估报告。
②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大型机器设备有购置合同,发票资料不齐。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贵州铝厂
注册地(住所)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龚家寨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58.54%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8.54%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铝业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铝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报价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同意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1个工作日,将交易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书面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金额双方商议确定: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不良经营记录。

3.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一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胡丹
联系电话 010-51915379、15801035531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中铝保险经纪(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廖黎
受托机构电话 1800135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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