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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境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10%股权

时间:2017-11-28 00:00:00  来源:  作者:
宜境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10%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SH1000519 挂牌价格 360.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11-28 挂牌期满日期 2017-12-25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国证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宜境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东一路438号全幢楼3层345室
法定代表人 程欣
成立时间 2014-05-09
注册资本 30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经营范围 金融信息服务(除金融许可业务),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投资管理,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企业营销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计算机系统集成,平面设计,计算机软件开发,自有设备租赁(除金融租赁),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计算机数据处理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34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南通金钥工贸有限公司 51.67%
2 程媛 20.67%
3 江苏大生集团有限公司 10%
4 南通广电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0%
5 程欣 4%
6 黄益华 1%
7 洪梅 1%
8 南通奥丰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1%
9 张迪之 0.33%
10 钟兰艳 0.33%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331.793471
营业利润(万元) 29.996749 净利润(万元) 15.887668
资产总计(万元) 3506.677339 负债总计(万元) 493.251360
所有者权益(万元) 3013.425979 审计机构 南通正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201.979282
营业利润(万元) 1.803895 净利润(万元) 0.696963
资产总计(万元) 3888.798547 负债总计(万元) 888.178993
所有者权益(万元) 3000.619554 审计机构 南通正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7-10-31 营业收入(万元) 152.559672
营业利润(万元) 13.350480 净利润(万元) 12.567908
资产总计(万元) 3724.417144 负债总计(万元) 739.759186
所有者权益(万元) 2984.657958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南通正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7-11-18
评估基准日 2017-07-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南通正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211.733750 211.733750
长期投资 3414.470000 3497.338208
固定资产 10.102382 10.924000
无形资产 3.625006 10.533336
其它资产 24.613342 24.613342
资产总计 3664.544480 3755.142636
流动负债 648.172893 648.172893
负债总计 648.172893 648.172893
净资产 3016.371587 3106.96974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10.696974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1、根据宜境上海公司提供资料:应政策要求网贷平台必须交由银行托管,为对接银行,公司寻求新的的网贷系统软件,于2017年4月与深圳英迈思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晓风软件)签订软件服务合同用于对接上海银行,现处于试运行数据对接及数据迁移阶段,将于9月全部调试完毕后上线使用,同时原先的迪蒙软件将停止使用。
2、本次评估获得了宜境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的盈利预测,该盈利预测是本评估报告收益法的主要依据之一,评估师对宜境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盈利预测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分析、判断,采信了宜境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盈利预测的相关数据,对宜境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盈利预测的利用不是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保证。
3、宜境上海公司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本次评估固定资产均选取含税价(增值税)作为评估值。
以上特别事项,提请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江苏大生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唐闸南市街14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 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具体为: 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转让方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8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拍卖、招投标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5.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不得采用委托、信托、隐名委托等方式申请受让。

5.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8.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股权交易一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万雅宁(股权一部)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324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国证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汪伟农
受托机构电话 13501669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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