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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吴忠太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

时间:2017-11-27 00:00:00  来源:  作者:
宁夏吴忠太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SH1000407 挂牌价格 2800.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11-27 挂牌期满日期 2017-12-22
标的所在地区 宁夏 吴忠市 标的所属行业 电力工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泓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宁夏吴忠太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红寺堡区大河乡大河村北侧、硬化路南侧
法定代表人 金琪
成立时间 2012-11-05
注册资本 27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640303054607545C
经营范围 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电能的生产和销售;光伏电站的综合利用及经营;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光伏发电物资、设备采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1106.375764
营业利润(万元) 224.633132 净利润(万元) 224.633132
资产总计(万元) 12291.700690 负债总计(万元) 9145.789205
所有者权益(万元) 3145.911485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7-10-31 营业收入(万元) 969.372493
营业利润(万元) 73.745661 净利润(万元) 70.680495
资产总计(万元) 11285.477152 负债总计(万元) 8468.885172
所有者权益(万元) 2816.591980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7-11-24
评估基准日 2017-07-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
律师事务所 通力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2347.660000 0.000000
固定资产 9307.900000 0.000000
资产总计 12205.220000 业务无法提供
流动负债 2195.410000 0.000000
负债总计 9428.610000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2776.610000 2800.00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800.0000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本次项目与(1)甘肃张掖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2)淄博耀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3)刚察绿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4)刚察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5)刚察祯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6)砚山太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7)井陉太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8)榆林太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9)甘肃上航电力运维有限公司75%股权共九个项目项目捆绑挂牌。意向受让方举牌收购本次项目的同时也必须举牌收购(1)(2)(3)(4)(5)(6)(7)(8)(9)共九个项目。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截至2017年10月31日,根据甘肃上航电力运维有限公司和标的企业于2015年签订的《光伏电站运行维护委托合同》,甘肃上航电力运维有限公司享有标的企业30万元债权;根据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标的企业签订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享有标的企业7531.2万元债权;根据《航天机电总经理办公会议会议纪要》【2017】0522-03号,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享有标的企业400万元债权;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和标的企业股东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30日签订的《集团式委托贷款合同》,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享有标的企业696.411374万元债权。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新区榕桥路661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航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具体为: 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并承诺转让后的标的企业清偿8657.611374万元人民币债务。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1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84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1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在申请举牌的同时,意向受让方需出具挂牌期间内金额不低于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证明(若由多家银行出具的多个账户银行存款证明,须出具同一时点的存款证明)。

7.在申请举牌的同时,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转让后的标的企业清偿8657.611374万元人民币债务重大债务,并就此债务清偿事宜提供转让方认可的担保。

8.在申请举牌的同时,意向受让方书面承诺标的企业未来将继续履行现有合同。

9.挂牌期间,标的企业拟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借款协议,标的企业主债权人可能发生变化,意向受让方在申请举牌的同时,需同意上述可能发生的变化,由于转让方或其他保证人将在上述借款协议下承担担保责任,因此意向受让方在申请举牌的同时,需书面承诺,在工商变更完成时以解除上述借款协议或转担保的形式解除转让方或其他保证人的担保责任。

10.本次项目与(1)甘肃张掖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2)淄博耀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3)刚察绿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4)刚察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5)刚察祯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6)砚山太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7)井陉太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8)榆林太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9)甘肃上航电力运维有限公司75%股权共九个项目捆绑挂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接受本项目及(1)(2)(3)(4)(5)(6)(7)(8)(9)共十个项目的所有公告内容及交易相关条件,如意向受让方对任一项目违约,视作对十个项目整体违约,转让方有权因意向受让方体违约暂停或停止本项目的交易并追究相应责任。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且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次项目与(1)甘肃张掖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2)淄博耀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3)刚察绿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4)刚察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5)刚察祯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6)砚山太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7)井陉太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8)榆林太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9)甘肃上航电力运维有限公司75%股权共九个项目捆绑挂牌。意向受让方举牌收购本次项目的同时也必须举牌收购(1)(2)(3)(4)(5)(6)(7)(8)(9)共九个项目。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84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四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倪佳(央企四部)
联系电话 62657272*242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泓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陆云帆
受托机构电话 1851617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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