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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南方宇航环境工程有限公司69.39%股权

时间:2017-11-27 00:00:00  来源:  作者:
长沙南方宇航环境工程有限公司69.39%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SH1000328 挂牌价格 1924.45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11-27 挂牌期满日期 2017-12-22
标的所在地区 湖南 长沙市 标的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长沙南方宇航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大道627号新长海麓谷中心B-2栋904号房
法定代表人 李旭斌
成立时间 1997-08-29
注册资本 30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3010027496195XW
经营范围 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环保设施施工;工程总承包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环境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服务;大气污染治理;金属矿物质废弃物治理;土壤修复;脱硫脱硝的设计;以自有资产从事环境污染治理项目的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环保、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生活垃圾处置设备的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环保设备、节能环保产品、生活垃圾处置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87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航发湖南南方宇航工业有限公司 69.39%
2 陈祎炜 10.87%
3 长沙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87%
4 谢兴文 3.6%
5 吴小林 1.47%
6 帅湘庆 1.21%
7 周刚来 0.67%
8 艾斌 0.33%
9 袁剑峰 0.33%
10 洪银海 0.33%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10300.610000
营业利润(万元) 556.910000 净利润(万元) 705.070000
资产总计(万元) 25572.310000 负债总计(万元) 21869.73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3702.580000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7-10-31 营业收入(万元) 4524.860000
营业利润(万元) -1273.400000 净利润(万元) -1302.510000
资产总计(万元) 18760.110000 负债总计(万元) 16513.61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2246.500000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7-11-22
评估基准日 2017-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湖南中航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20205.580000 20248.950000
固定资产 19.740000 35.180000
无形资产 9890.130000 9889.160000
资产总计 21005.960000 21377.540000
流动负债 9890.130000 9889.160000
负债总计 18605.130000 18604.160000
净资产 2400.830000 2773.38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924.448382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拟与转让方签署的《关于长沙南方宇航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中国航发南方宇航名义承接项目有关事项的协议》文本存交易所,受让方同意该协议文本内容,并就标的企业履行该协议向转让方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2、其他需披露的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转让方通过农业银行董家塅分理处向标的企业提供委托贷款本金合计为8715万元,截至2017年10月31日委托贷款本金为人民币7915万元(最终以股权交割日的委托贷款金额为准)。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长沙南方宇航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本次申报评估的车辆中,湘BE2583和湘B3YH31车辆的行驶证登记人为株洲南方宇航环保工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原为长沙南方宇航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前的子公司,评估基准日株洲南方宇航环保工业有限公司已注销),尚未办理名称变更;湘BM8251和湘BE6070车辆的行驶证登记人为长沙南方宇航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被评估单位承诺:本次申报范围内的车辆均属于长沙南方宇航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所有,本次评估所服务的经济行为完成后,申报范围内的相关车辆一旦发生权属纠纷,长沙南方宇航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将根据本次评估所对应经济行为的利害当事方的要求予以解决,不会因此影响本次评估所服务的经济行为实现后被评估对象的接受方对相关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权利的行使,并愿为此承担相关法律及经济合同规定的责任。
(2)长沙南方宇航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此次申报湘BM8251雪弗兰轿车车辆已经报废停驶多年,且未进行年检,处于报废状态,本次按报废车辆回收价格进行评估。
(3)根据长沙南方宇航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判决书,截至2017年6月30日,被评估单位涉及1宗已判决未执行的诉讼案件,涉诉金额为130.99万元,上述案件至评估报告日,于2017年7月已收到执行金额6.5万元。
其他信息
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航发湖南南方宇航工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高科技工业园内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69.3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69.39%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具体为: 与标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以及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标的企业的人员,由本次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按原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继续履行。(具体详见《职工安置方案》)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具体为: (1)标的企业应在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60日内,或标的企业股权交割日后30日内(以先到为准),偿还转让方委托贷款7915万元(金额最终以股权交割日的委托贷款本息金额为准),未按期足额支付的,每延期一日应按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三向转让方承担违约责任。①偿还方式: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以应收转让方的往来款、工程款和标的企业部分已完工项目的工程款偿还转让方部分委托贷款(偿还委托贷款的项目范围及金额由转让方确定并与标的企业另行签订协议,受让方承诺就标的企业履行该协议向转让方承担保证担保责任);余下的委托贷款(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不超过4000万元)以货币方式偿还,若在股权交割日后偿还的,则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第三人保证担保、质押担保、抵押担保等。如不能提供相应的担保,转让方有权不予办理受让方变更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②受让方承诺为标的企业履行前述义务向转让方承担连带责任。 (2)因业务需要,标的企业以转让方名义投标并以转让方名义实施的项目,由标的企业按原有约定继续履行,所涉及债权债务、责任均由标的企业承担。受让方同意在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由标的企业与转让方签署《关于长沙南方宇航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中国航发南方宇航名义承接项目有关事项的协议》(协议文本存交易所),并同意就标的企业履行该协议向转让方提供保证担保。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570 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该立约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成为受让方的其他竞买人,支付的竞价保证金按规定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不得因此追究竞买人的违约责任和赔偿。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受让方向上海联交所提交的报名申请及报价,是在对标的企业的资产和经营情况进行全面、充分了解的并认可的基准上,综合考虑了以下因素而作出,该因素包括但不限于①标的企业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7]17273号)和评估报告(中和评报字(2017)第CSV1011号);②自行对标的企业开展的尽职调查;③标的企业的各项资质、商誉等重要价值因基础法未计入标的企业评估值且无须受让方另行付费;④对标的企业历史、当前的经济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今后发展所进行的分析。为此,受让方承诺承担标的企业股权转让后所导致的各项责任与风险,对于已在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披露的标的企业存货、债权等资产发生减损、贬值、无法收回等可能导致的各项资产损失及风险,由受让方及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承担,转让方不承担责任。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7.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1)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如标的企业其他股东要求按转让方股权成交价对应的价格,向受让方转让其所持标的企业全部或全部股权的,受让方应当购买并与该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以货币方式一次性支付股权款,但受让方与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股权,或者不同意按转让方股权成交价对应的价格转让股权的,受让方与其另行协商。
 (2)标的企业在股权交割日后2年内,可以继续使用甲方“南方宇航”作为企业名称的字号,但不得使用“中国航发”、“中航工业”进行业务、广告宣传,2年期满时,标的企业不再使用“南方宇航”作为企业字号。
(3)若出现“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第4条所述扣除保证金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由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全额扣除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
(4)同意上海联交所在本项目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标的企业应在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60日内,或标的企业股权交割日后30日内(以先到为准),偿还转让方委托贷款7915万元(金额最终以股权交割日的委托贷款本息金额为准),未按期足额支付的,每延期一日应按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三向转让方承担违约责任。①偿还方式: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以应收转让方的往来款、工程款和标的企业部分已完工项目的工程款偿还转让方部分委托贷款(偿还委托贷款的项目范围及金额由转让方确定并与标的企业另行签订协议,受让方承诺就标的企业履行该协议向转让方承担保证担保责任);余下的委托贷款(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不超过4000万元)以货币方式偿还,若在股权交割日后偿还的,则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第三人保证担保、质押担保、抵押担保等。如不能提供相应的担保,转让方有权不予办理受让方变更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②受让方承诺为标的企业履行前述义务向转让方承担连带责任。
(6)本项目产权交易完成后一年内,标的企业现有员工、高管人员和技术骨干的现有薪酬水平不降低,标的企业高管人员2017年度年薪和骨干人员2017年度的奖励,由标的企业按原标准兑现支付。

8.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文件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即可视为违约。

受让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7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四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杨莹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309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韩昌宏
受托机构电话 010-6820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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